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1日电 21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福州开幕。福建省政协常委、民进福建省委专职副主委林全金提交相关提案,建议加快推进福建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提案中介绍,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持续深化生态省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2015年起陆续推动一批低碳社区建设,5个省级低碳社区试点通过验收,厦门思明区东坪山片区建成首个近零碳排放工程。
2021年,福建将低碳社区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林全金调研中感到,福建低碳社区建设推进进程缓慢,对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双碳目标)的支撑作用尚未全面发挥,还存在着低碳城市体系不完善、低碳社区建设规范未形成、低碳社区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交叉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
为此,林全金建议,首先,将低碳目标融入城市规划,夯实低碳社区建设基础。结合《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福建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和城市更新试点、老旧城区改造提升等工作,将双碳目标和生态城市理念融入城市和片区规划,优化产业、居住、商业和基础设施功能布局。夯实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能源和低能耗公共设施融入新城建设及老城改造中;提升公共交通品质和效率,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合理规划社区(小区)尺度电动车等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流域生态系统修复,重点考虑山海廊道修复和生态敏感区整体保育,恢复水体自净能力,构建包括林地、绿地、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多样景观空间,增加城市森林碳汇,留存湿地固碳能力,研究海洋固碳途径,打好低碳社区底色。
其次,与绿色社区创建融合,明确绿色低碳社区建设目标和路径。融合绿色社区与低碳社区创建,建立绿色低碳社区创建专项资金,以低碳为目标,出台全省绿色低碳社区评价标准和验收规范。按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等分类制定相应的绿色低碳社区评价指标体系,城市社区根据建设时期设定不同的标准要求。同时,在低碳社区验收规范中明确低碳社区创建的清单项目实施要求和减排成效评估。制定并实施全省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方案。开展全省社区基本状况调查和评估,摸清绿色低碳社区建设现状。以此为基础,围绕双碳目标,以消费端减碳为出发点,制定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方案,明确全省和各地市不同阶段绿色低碳社区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将建设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再者,落实绿色建筑条例,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加快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低碳社区创建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能效,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探索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和节能建筑,拓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场景,向多种应用领域渗透,按先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后住宅,先增量后存量的顺序,有序推进建筑节能。推进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空调系统绿色化改造,率先使用太阳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同时,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提升固废回收利用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分层考核机制。加强宣传督导,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确保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分别进入有机垃圾处理和再利用环节;加强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培育废旧物品回收和加工利用产业,完善建筑废物综合利用体系,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区域旧物交易市场和平台,鼓励社区开展旧物交换,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进入处置环节,减少垃圾焚烧和填埋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最后,创新社会宣导方式,引领绿色生活新风尚。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低碳生活绿色家园”主题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大低碳科普活动进社区。开发低碳生活计算模型,以小程序、嵌入模块、网站外链等形式纳入政务平台、社交平台推广,鼓励居民记录家庭或个人碳足迹清单,了解生活碳排放情况。编制《居民低碳生活指南》,指导居民做好节水、节电、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提升青年群体绿色消费认知;引导低碳绿色出行,在全社会推行适度节俭生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