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1日电 2021年,福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改革创新、亮点纷呈,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为系统回顾2021年福建法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成效,展示福建法院改革创新亮点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起并开展“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评选活动。活动分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和结果发布三个阶段,在1月13日至17日的公众投票阶段,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票,共有218万余网友关注点赞,109万网友通过光明网和“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对20项全省性和中级、基层法院的改革创新亮点举措候选对象进行了投票。经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为:建立司法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机制(福建高院、南平中院),出台提升立案服务19条措施,深入开展民法典“六进”活动,加强专、精、特、新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漳州中院),推行“三一”立案工作机制(福州法院),创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宁德法院),强化海丝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助建世遗之城(泉州中院、鲤城法院),打造全国首个破产一站式在线办理平台(厦门中院)。
新的一年,福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职、公正司法,锐意改革、创新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完)
附: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
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
1、建立司法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机制(福建高院、南平中院)。2021年11月19日,福建高院与南平中院共同设立全国首个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实务研究基地,开启了司法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新征程。自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确立来,福建高院和南平中院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司法保护的核心,打造一体化、系统化的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体系,为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成立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并以此为依托,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有效扩大涉武夷山国家公园周边地区生态案件审理的社会效应;二是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三次集中宣判毁林种茶犯罪案件30件36人,有效遏制了“毁林种茶”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三是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环境问题联排、矛盾纠纷联调、巡回审判联开、法治宣传联推、工作信息联通、审判力量联组、司法保护联动、亮点品牌联创,合力保障生态体系建设;四是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召开“司法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发布10个涉武夷山国家公园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文明建设。
2、出台提升立案服务19条措施。坚持提升立案服务与整治“有案不立”问题齐头并进,深入开展“立案难”专项整治行动,19条措施作为成果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一是实行“一门进”。坚持“立案指引一步到位、立案业务一窗通办、立案材料一次告知、立案事项一趟就好”,为老年人、涉军涉台等特殊群体、特殊案件提供精准化立案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深化“一网通”。将线下立案服务以及审判辅助功能集成到线上,入驻我省“闽政通”APP平台,实现“零距离”“不打烊”“指尖办”。2021年共网上立案20.65万件,同比增加30.7%。三是推动“一地办”。全力打造跨域立案诉讼服务3.0版,将86个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765个法官工作室、952个诉讼服务站、1762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就近可办。2021年共跨域立案9683件。四是落实“一长治”。设立12368诉讼服务热线、监督信箱、网上投诉平台,广泛接受监督,优化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指标,源头防范年底季末控制立案。网上投诉平台自2021年6月开通以来,共收到投诉122件、办结121件。
3、深入开展民法典“六进”活动。2021年是民法典实施第一年,为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福建高院部署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六进”活动,被纳入全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取得突出成效。一是坚持案例引导。选取一批适用民法典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理、以案立规、以案明德。如以“游客突发疾病死亡案”划定旅游经营者义务范围的合理边界,以“微信朋友圈侵害名誉权案”提示公众网络公共空间的言论自由边界,以“准予裁定残联代家暴受害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体现保护弱势群体的立法宗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围绕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借贷、继承等群众关心关注、常见常用的规定内容,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军人、劳动者等不同群体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精准度,以通俗易懂的内容、接地气的语言,讲清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条文含义。三是丰富普法形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义诊”“学习民法典、化解身边事”活动,编写发放《民法典知识手册》《民法典知识问答》《民法典日常问题解读》,拍摄《民法典小课堂》《背包法庭》《见义勇为》《法庭喊你来点餐》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视频,引导全社会学习运用民法典,让民法典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的良师益友。
4、加强专、精、特、新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福建高院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采取一系列专、精、特、新助企惠企举措。“专业”:制定损害赔偿疑难问题解答、技术调查官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规范赔偿标准和技术调查官机制;开展调研分析,统一涉KTV案件裁判尺度;开展“互联网+审判”,加大涉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等。“精准”:全面了解需求,加大普法宣传,发布白皮书与十大案例,编写赠阅诉讼指南;指导制定技术密集型行业重点企业保护意见;加强涉个体工商户案件调研、分类施策;建立类案回溯“一揽子”调解机制等。“特色”:助力乡村经济与优势产业发展,为茶农、茶企、茶叶协会等做宣讲;参加东南法治论坛、厦门“9·8”投洽会等,开展座谈交流并提出加强茶产业保护意见建议;指导组织护航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发出特色司法“好声音”。“创新”:推进知识产权集约化保护创新和协同保护机制创新,前移保护端口,全方位打造精准高效协同保护格局。构建省级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并推动各地构建符合当地实际的协同模式。参与建成全国首个由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合推进的电子取证平台,成立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巡回法庭等。
5、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福建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行政执法人员庭审旁听观摩、庭后通报行政审判情况、联动讲评行政应诉表现、破解依法行政依法应诉难题的“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推进落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意见》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开展“以庭代训”20余次,有效强化了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庭审技巧等业务培训。去年12月15日,福建高院首次按照“新机制”要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文物行政确认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国家级文物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发表意见,100多名省直机关厅处级领导干部应邀旁听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对庭审活动进行联动点评,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引发了强烈社会反响。福建高院还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关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行政执法中的重大法律适用问题,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省领导对“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予以批示肯定。
6、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漳州中院)。漳州中院成立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在沿海五个基层法院设立司法保护示范点,并联合漳州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闽南师大共同出台《漳州市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自主设计的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标识。《蓝碳司法保护协同治理机制研究》课题获得2021年度全省社科基金法学会专项立项,系全省实务部门唯一入选。漳州中院等七家联动单位以蓝碳司法协同治理为切入点,围绕蓝碳计量、固碳评估、动态监管、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等方面,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制度优势、人才优势,加强陆海统筹,创新体制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数据共享、能力提升“三大机制”,实施蓝碳司法保护示范、海洋增汇减排、蓝碳技术发展、区域合作交流、蓝碳文化宣教“五大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司法衔接,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与社会化综合治理,完成海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力争形成蓝碳司法保护漳州样本,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7、推行“三一”立案工作机制(福州法院)。福州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立案难”问题下气力予以破解。2021年4月,福州中院出台《关于实行“三一”工作机制 推行“一窗式”立案服务的意见》,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三一”立案工作机制,该机制被作为福建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阶段成效予以推介。一是一窗收件,立案服务更优质。加强资源整合,缩短办结时限,规范窗口管理,打造综合收件窗口,确保当事人递交起诉材料收件时间不超过15分钟,实现一窗对外、综合受理、应收尽收。二是一站服务,立案服务更精准。科学布局服务区域,开辟特殊人士绿色通道,探索“1+N”立案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承诺在15分钟内予以答复或反馈。三是一趟就好,立案服务更便捷。分类编制立案材料清单并一次性告知,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三一”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立案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市两级法院累计收案123841,立案123062,当日立案率99%。
8、创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宁德法院)。宁德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三督三化”工作机制,提升党政机关案件自动履行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建设。坚持党政联督,实现系统化运作。推动形成党政机关案件执源治理联动合力,促进落实与党委政法委联合通报、督办约谈机制,推动落实把党政机关不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情况纳入平安综治、文明单位、绩效、营商环境指数等考核指标。坚持全程实督,实现精细化管理。制定实施细则,构建立审执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明晰法院立案提示、判前沟通、判后预警、执前督促、执后惩戒责任,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第一时间报告、定期通报督导等“七项机制”。坚持惩戒严督,实现项目化推进。实行逐案项目化跟踪管理,坚决采取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治考评扣分等强制措施,促进相关党政机关带头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形成示范效应。2021年,宁德法院新收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36件,同比下降52%;审结宁德辖区涉党政机关为被告人案件165件,仅2件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进入程序,且均在执行立案后自动履行完毕。省发改委将该机制作为2021年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予以推广。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该工作机制予以批示肯定。
9、强化海丝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助建世遗之城(泉州中院、鲤城法院)。专门出台《关于为泉州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规范化开展涉文化遗产、文物资源审判工作。聘请12名具备海丝历史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专业知识背景的特邀专家参与案件研讨和判后答疑,促进涉文遗纠纷审判专业化。与文旅部门签订《文化遗产保护联合行动备忘录》,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化解纠纷。鲤城法院设立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组建专业审判队伍,实现涉泉州世界遗产案件的集约化专业化审理。建成“法映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和宋元法律文化公园,发布《泉州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白皮书》,举办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15场次,促进提升市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积极协助上级法院在泉州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有力提升泉州海丝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受到与会各方高度评价。
10、打造全国首个破产一站式在线办理平台(厦门中院)。厦门中院打造全国首个破产事务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平台,创新企业司法救助新模式:一个机制,从“一家办”到“协同办”,建立全国首个破产企业资产接管与处置的综合保障机制,覆盖26家政府部门、单位,实现从个案协调到制度化协同的转变。引入市工商联、厦门金圆集团等社会团体和金融机构,提供破产并购融资、破产信托服务。一个系统,从“等着办”到“随时办”,研发上线全国首个全外网建设的“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实现“六方两端”破产事务全流程“一网通办”。破产流程全公开,可视化展示案件办理情况,全面留痕、动态监管。事务办理全在线,企业、债权人、金融机构、法官、管理人、投资人等六方主体可以在线完成所有破产事务,推动破产事务办理信息化、集约化、便利化。一个窗口,从“不好办”到“容易办”,与市发改委、金融局等5家单位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线上线下同步为群众提供破产法律咨询、组织开展破产和解。为困境企业提供预重整咨询指导、项目推广和并购洽商服务,与厦门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困境企业预重整提供并购融资、纾困贷款等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