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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处处受限制 失信老板主动履行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13日电(范立新)“真是佩服法院的执行措施,我马上转钱给申请人,请尽快解除我的限高令。”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致使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外出洽谈生意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赖某诉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该公司支付赖某工资款29636元。调解生效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仅向赖某支付工资10000元,剩余的19636元一直未支付,赖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时,王某仍然以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拖延履行。因王某有部分生意在外地进行,执行法官见状迅速将其限制高消费。不久后,王某主动联系承办人表示要履行义务,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剩余执行款足额转至申请人账户。

  原来,王某因生意往来经常来回奔走在多个城市,带着“限高令”的标签会给自己带来巨大不便,为了不影响工作和生活,必须摆脱失信被执行人的污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王某的限高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