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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拒执人不履行 法院查封房产促执结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6日电(范丹 刘文彬)“谢谢,谢谢法官。您可真是救了我们一家啊!”近日,在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后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2018年1月,张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不慎与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管部门作出认定,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张某赔偿原告10万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款争论不休,王某妻子林某只好将张某诉至宁化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原告林某医疗费、营养费、丧葬费等共计13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林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然而张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也不愿意来法院协商解决。执行法官对张某名下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不足以偿还欠款,但发现张某名下有一套房产,遂果断依法将房产进行查封,并明确告知张某若其再不履行赔偿义务,将对其房产进行拍卖,同时还要追究其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

  张某这才明白法律义务是逃不掉的,只有老老实实履行才是唯一的出路。次日,张某主动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一次性履行了13万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