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长乐区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3日电(陈锦)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广大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长乐区司法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

  宣传进法律援助中心

  长乐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折页,并将宣传折页摆放在中心窗口的便民服务栏,方便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自行取阅。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不断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

  宣传进乡镇街道

  10月22日,长乐区法援中心与营前司法所在营前街道综合文化站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普法志愿者通过悬挂醒目的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律师志愿者也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本次活动共发放了宣传折页100余册、宣传品100余份,解答群众疑惑10余条。

  宣传进一家一户

  10月20日,长乐区梅花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入户宣传活动。志愿者向村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折页,科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基础知识,着重介绍了法律援助的重大意义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方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