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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漳州市委会主委陈仁朝:专业机构及其队伍建设是改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关键

  编者按: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建省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福建省委”)长期以来坚持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三项基本职能,满怀报国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更好展示福建民建的履职成效,中国新闻网福建频道联合民建福建省委推出“民建闽讯”系列报道。

  “民建闽讯”系列报道之三十一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4日电 11月初,十二届福建省政协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围绕“推动我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主题深入协商议政。民建漳州市委会主委陈仁朝在会上提出,专业机构及其队伍建设是改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关键。

  陈仁朝表示,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也是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国家与地方相继出台了许多助推产教融合的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校企开展深度合作依然缺乏可行通道。一方面,院校与企业在技术工艺协同创新、加速成果产业化等环节依旧面临瓶颈,如技术、研发设备共享等问题,不确定性的风险直接影响校企深度合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院校技术供给与企业技术需求难以有效衔接,科技产品的迭代更新不断加剧,院校在迅速捕捉需求信息上明显不足。

  陈仁朝强调,校企之间亟需专业机构充当媒介,搭建起技术、人才、资金与市场的桥梁。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专业程度很高的活动,离不开专业人才———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通业务、精技术、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可以为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牵线搭桥,让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转出新动能,让一流科研成果释放出更大的、全方位的价值,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技术经纪人队伍就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强有力的动力源,但作为“新职业人群”,目前没有合适的职称晋升渠道,无法得到行业和社会的专业能力认可,影响了成果转化的效率,技术经纪人才亟 待实现职业化发展。

  为此陈仁朝建议:

  一要出台政策奖励扶持,推动专业服务机构做强做优. “十四五”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根据 «纲要»要求各地政府应及时细化出台相应的政策,吸引更多从事技术转移企业或人才从 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如上海、北京等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根据成果转化金额或者数量,优先作为落户的重要指标。适时出台相关产业的奖励措施、优惠补助制度,充分运用成果奖励、产业补助等手段吸引鼓励更多的机构和企业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并针对 从事技术转移机构的企业或带领团队根据成果转化金额或者数量,给予相应等级认定。

  二要鼓励设区市推行服务机构认证,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构是技术经纪人的载体,只有经过认定或者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在完成技术转移才能获得相应专项经费补助。因涉及补助经费的来源,目前只有全国、省级主管的科技部门开展认定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工作,在市级层面还没有迟迟未推行技术转移机构的认定或者备案,这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本地区技术转移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经纪人的培养,影 响本地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移的成效。因此推行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确实增加服务机构数量,提升技术转移的成效。

  三要增设技术经纪专业职称,旗帜鲜明打造专业人才。紧盯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出现的急需紧缺新型人才,应及时将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技术经纪人纳入新的职称类别, 并开展职称评审。如,山东省在今年1月出台的«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在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系列的框架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职称,侧重成果转移转化实绩,设置具体的量化指标并组织了首批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试点的创新做法,探索建立在我省市级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定工作, 让技术经纪专业人才有一席之地,凸显对技术经纪人才的重视,激励更多专业人才从事技术成果转化工作。

  四要强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速技术经纪人的成长。组织相关智库专家开展技术转移全链条教育培养体系特征分析研究, 遴选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加快建设完善“技术转移”专业课程体系。同时,强化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开展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能力等级培养,培育一批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 复合型、专业性的技术转移服务带头人。鼓励各地自主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如,利用各地科技部门的成果处或者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为培训主体,邀请全国技术转移经纪人专家,不定期进行技术转移人才的培训,并颁发相应的技术经纪人证书,培养适应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经纪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