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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启动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行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9日电 近年来,永泰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立足县域具体情况,在生态司法保护方面创新机制、先试先行,先后设立“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引入“司法+保险”机制,着力构建生态司法保护系统工程,为绿色生态筑牢法治屏障,倾心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司法保护精品线路、永泰样本。

  11月18日上午,永泰县河长办联合县法院、县水利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在赤锡乡赤锡水库举行“永泰县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行动”启动仪式。

永泰县法院供图
永泰县法院供图

  福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异,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光,永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钢,永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庆宗,县政府副县长刘峰松,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池奇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程志宏等领导出席。

  福州市水利局,福州中院生态庭、宣传处,永泰县河长办、永泰县检察院、水利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永泰生态环境局、赤锡乡人民政府、人保财险永泰支公司等相关单位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赤锡乡村民参加。

  活动中,永泰县河长办与永泰县法院、人保财险永泰支公司签署《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水环境质量综合保险》协议,首次为大樟溪流域投保“水环境质量综合保险”,保险金额1000万元。

  随后,相关领导共同为“永泰县水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

  参会人员共同参与增殖放流,向大樟溪投放鳙鱼、鲢鱼等鱼苗50万尾。

永泰县法院供图
永泰县法院供图

  与会领导登上库区巡检船只,现场巡查、详细了解河流水质、河道卫生以及非法捕鱼、电毒鱼等情况,全面排查影响水质的安全隐患。

  志愿者队伍围绕库区周边开展卫生巡护,捡拾垃圾,向村民发放《水生态司法保护公约》,宣传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永泰县河长办联合县法院、县水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永泰县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永泰县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协作机制》。

  该机制是永泰县河长办联合县法院、县水利局立足加强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更好推动水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专业化、常态化、法治化,牵头与检察、公安、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制定的,旨在通过建立水生态环境资源府院联席、信息共享、案件咨询、督办预警、多元解纷、联合巡查、修复共管、普法宣传等制度,进一步打造系统完整、持续有效的司法保护体系,推动实现永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联防联治。

  永泰生态活力在山,潜力在水。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永泰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福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永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继续以法治引领、司法助力、创新驱动,凝聚部门合力,推动全员参与,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向纵深发展,坚决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生态长效治理、推动生态价值变现上再下功夫、再做文章、再谋新篇,奋力书写生态司法保护的“水样本”,为永泰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