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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念《著作权法》实施三十周年座谈会在榕举办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日电(记者 林玲)1991年6月1日,我国首部《著作权法》开始实施,至今已30周年。为总结《著作权法》实施30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引导福建省版权协会会员和全省版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著作权法》,6月1日,福建省纪念《著作权法》实施三十周年座谈会在福州举办。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一级巡视员、省版权局局长肖贵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福建首席代表陈志强等领导和嘉宾出席座谈会。会议由福建省版权协会理事长严桂忠主持。

省版权局局长肖贵新致辞。
省版权局局长肖贵新致辞。

  肖贵新在会上指出,福建高度重视《著作权法》的实施。2011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2016年,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全省各级版权机构得到加强,版权组织得到发展,版权保护政策不断完善,版权保护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品牌版权保护交流合作有力推进,版权产品更加丰富,版权产业产品也有了长足的进展。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版权行政部门共查办各类侵权案件400多起,查找各类侵权盗版视频240多万件,认定各类侵权盗版视频5万多件。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短板和不足。如今,社会公众版权保护的意识仍比较薄弱,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各地版权执法队伍的建设也亟待加强。”肖贵新指出,接下来,福建将全面深化版权工作,打击盗版保护正版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加强版权队伍建设以及版权行业建设,提升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敏致辞。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敏致辞。

  陈敏则指出,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推动经济文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加大重点领域保护,完善重点保护机制,高度关注“互联网+”背景下的文化创新的需求和特点,严格依法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等多方人员的利益。

会议由福建省版权协会理事长严桂忠主持。
会议由福建省版权协会理事长严桂忠主持。

  在会上,出席人员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严格执行《著作权法》”这一主题展开了探讨,并观看了福建首部版权微电影《红岭之恋》。

  陈志强指出,音乐著作权的维护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程,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协助。希望福建可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将普及音乐版权知识、增强音乐版权观念作为常态化研究的课题,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并且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中对音乐版权许可进行提示,防患于未然。加大司法支持力度,对数次沟通下仍然不解决版权问题的使用者加大惩戒力度。加强福建省版权局行政执法权,期待福建省版权协会纠纷调解机制能够成为破解版权许可纠纷的有利尝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