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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检察院:抵押借款玩“花样” 包金手镯换来刑罚

  人人都可能面临囊中羞涩的情况,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周转资金合理合法。但是,债务可以延期,诚信不能赊欠。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的一起案件中,嫌疑人张某甲将常见的交易玩出“花样”,面临法律的制裁。

  张某甲为赚取“外快”,意图用包金手镯冒充黄金手镯,以抵押借款名义骗取黄金回收从业者钱款。张某甲利用伪造的虚假身份证件信息,携带包金手镯、虚假身份信息和购买凭证数据,联系黄金回收商徐某某在厦门市某医院门口见面,谎称家属患病治疗急需费用,欲抵押借款人民币22000元并交付该包金手镯。徐某某查验后发现系包金手镯,遂报警。

  近日,集美区检察院以张某甲涉嫌诈骗罪向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公诉意见,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张某甲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集美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一是借款不还不仅是民事纠纷。借款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无还款意愿或明知无还款能力,以“借”为名骗取他人钱款的,实质就是“借款型”诈骗。切勿心存以借款纠纷作为“免罪牌”,逃避刑事处罚的侥幸心理。

  二是诚信是为人处世的最佳通行证。诚信是行事立身之本。面对资金困难,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莫为挣“快钱”而弄虚作假。任何透支个人信用、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最终都将令“做局者”聪明反被聪明误,招致沉重的法律代价。(本网综合 来源:集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