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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蓝天精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法治遵循。法典规定,国家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三明坐拥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全省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三分之一,生物多样性丰富。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生态环境法典,三明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我在“国保”讲法典》栏目。每月一期,每期由一名青年干警出镜,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合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讲案例、谈经验、话体悟。

  今天刊发《法护蓝天精灵》,让我们一起走进福建明溪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回顾明溪法院护鸟令的诞生与发展历程,见证三明法院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践,体悟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本网综合 视频来源:三明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