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保安公司和某软件公司因为一套计算机软件系统闹到了法庭,代码、架构、功能模块……一堆专业术语堆在一起,当事人一时之间说不清,法官听着也有些费劲。针对这一专业难题,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技术调查+司法审判”融合路径,推进复杂技术类纠纷高效化解。
合作纷争:33万的系统究竟能否“跑通”?
某保安公司与某软件公司签订软件销售合同,某保安公司花33万元购买一套人力管理系统,某软件公司负责提供软件系统及部署实施培训等服务。
随后,某保安公司依约支付首笔合同款16.5万元,双方就软件蓝图、功能细节反复沟通确认,某软件公司也分阶段交付工作成果。然而,随着项目深入推进,双方在培训安排、功能完善、进度把控等方面逐渐产生分歧。协商无果后,某保安公司以某软件公司未在催告期限内实现合同约定功能为由,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针锋相对:项目卡壳到底是谁的“锅”?
某保安公司认为,某软件公司不仅没按时完成全部功能开发,还把项目转交给第三方,连完整的视频教程都迟迟拿不出来,项目把控形同虚设,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16.5万元。
某软件公司则直指对方“拖后腿”——项目蓝图来回修改多次却迟迟不确认,又反复提出零散、临时性的需求,这才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其虽有与第三方合作伙伴进行技术协作,但项目管理与质量责任始终由其独立承担,已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涉案软件的核心功能均已部署实施,对方应支付合同尾款16.5万元。
一个说“你没干完”,一个说“你不配合”。计算机软件纠纷本就技术性强,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事实查明乃至责任认定一度陷入停滞。
专业介入:如何靠“技术外援”一锤定音?
为了厘清双方对于项目推进情况的争议,集美法院引入具备计算机专业背景的技术调查官协助案件调查。技术调查官分三步突围解困:
一是先疏导,再调查。技术调查官从软件开发逻辑和行业惯例出发,站在双方立场上进行沟通。一边告诉某保安公司“软件从开发到部署实施通常都需要反复调试”,一边提醒某软件公司“软件开发专业性强,与客户沟通更要耐心”。一来二去,双方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
二是拉清单,逐项验。在技术调查官协助下,法官组织双方就涉案软件的部署实施情况进行当庭演示,逐一验证每个功能模块部署实施情况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并就项目未能顺利收尾的原因等展开深入调查。
三是提意见,辅判断。结合丰富的软件开发经验,技术调查官给出了专业意见:某软件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系统配置,软件的核心功能均已跑通,系统调试中出现的问题系第三方地图应用软件服务政策变动等产生的影响,可以通过优化解决。
在技术调查官的协助下,承办法官厘清了技术事实,也为责任归属确定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双方在前期的合作过程中缺乏有效沟通,导致软件开发周期已远远超出某保安公司的预期,某保安公司明确表示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且基于合同的性质强制履行案涉合同既无必要、亦无可能,法院依法判决解除案涉合同。同时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总价款、付款进度、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双方当事人的违约程度等,酌情判决某软件公司返还某保安公司合同款项7.5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某软件公司已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一场持续数年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技术调查官制度在集美法院落地见效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集美法院将加强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运用,依托厦门软件园三期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站等机制,主动对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产业需求,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单位:集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