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0日电(徐君鸿)“法官,我的网店去年就已经关了,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当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来到严某家中送达判决书时,严某看着眼前的文书,情绪激动,满脸不解。当初收到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应诉材料时,她认为自己经营的网店早已关闭,不用承担责任,便未予理睬。
那么,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究竟是怎么回事?法官又会如何释法说理?
一次“多走一步”的判后释法
某防晒用品商标权利人甲公司发现,严某在淘宝平台经营的网店,未经许可在店铺名称、头像及商品链接等多处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售防晒用品亦为假冒商品。经公证取证后,甲公司将严某诉至惠安法院,请求判令严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然而,法院文书依法送达后,严某虽收到应诉材料却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或证据。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严某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判决虽已作出,但真正让当事人理解信服、自动履行才是实质解纷的关键。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多跑一趟,上门送达判决书,面对面做好判后释法说理工作。
面对严某的激烈反应,法官将案件证据材料逐一展示、逐项分析,耐心指出经公证的侵权网店销售数据、淘宝公司披露的经营者信息及经营时间。
严某的神色逐渐由不解、焦急,转为恍然大悟:原来去年她和女儿曾一起开过网店,也确实销售过案涉商品,后因买家投诉,便关停了店铺,以为不再销售就没事了。
“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不仅要停止侵权,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面对摆在眼前的证据及法官的释法,严某对判决不再有异议,但新的问题接踵而至——她坦言家庭经济困难,希望法官能帮忙协调分期履行。
一次“多做一步”的沟通督促
尽管案件尚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但以定分止争为目标,承办法官未曾止步,而是主动联系原告甲公司,在明确甲公司对判决结果无异议后,如实告知严某的家庭情况并转达分期履行的意愿。
“本来担心对方缺席,申请强制执行存在对方无财产履行的情况。现在如果能够及早协商方案、取得赔偿,对我们也是好事!”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坦言。
承办法官迅速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适时引导明确方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高效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当双方远程签下和解协议后,承办法官的督促履行台账上便新增了一个案件:本案的履行内容、期限等一一清晰记录,时刻提醒着承办法官及时跟踪、了解履行情况。
两个月后,承办法官接到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来电:“最后一笔款项已经到账了!真是太感谢了,以往缺席判决的案件,我们大多都要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法官在每个环节都多做一步,省去了我们很多麻烦!”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电话中感慨道。
一份判决,一次上门,一通电话,一本台账——当法官把“多做一步”融入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胜诉权益的兑现便更近一步,定分止争的承诺亦更闪烁光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