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23日电 (记者 林永传)23日,厦门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其平安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连续4年全省“优秀”,该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团队被福建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筑牢监管安全“防护网”
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常态化开展安全防范法律监督,组织专项检察215场,推动整改问题107项,推动监管场所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及时规范办理保外就医等案件。注重从监督中发现罪犯破坏监管秩序、影响安全稳定等再犯罪线索,依法起诉狱内再犯罪罪犯;针对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罪犯,联合该市中级法院在监区法庭公开庭审,震慑抗改罪犯,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狱优化重刑犯监管措施。
在监外执行风险防控方面,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预警通报机制,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矫对象依法督促收监。
在罪犯教育改造帮扶方面,厦门市检察院督促监狱抓实服刑人员教育监管。针对在押涉罪未成年人,打造“未未同鹭人”看守所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教育、感化工作做细落实;协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
拧紧刑罚执行“安全阀”
厦门市检察院全流程推进刑罚交付执行监督,会同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针对患病罪犯“收押难”问题,督促协调监管医院、社会医院监管病区进行羁押、治疗。围绕罪犯逃避执行等实践难点,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判处监禁刑交付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持续跟踪监督纠正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情形。
在刑罚变更执行环节,受理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147份。精细化实施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对执法不当提出纠正意见。
规范化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
在派驻检察方面,厦门市检察机关对全市5个监管场所实现“全方位”派驻检察及日常监督。在巡回检察方面,根据福建省检察院部署对省内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跨地市交叉巡回检察及“回头看”,配合外地检察机关对该市监管场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3次。自行组织全市常规、机动巡回检察10次,推动纠正狱内“捎买带”、混管混押等问题。
在科技赋能方面,建成5个派驻检察室办案数据交流平台,实现监管执法数据与监控画面互联互通;自主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2个,发现线索1388条、成案417件;思明区检察院在福建省首创财产刑执行数据智慧分析系统,取得较好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