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装修合同,牵出工程款与工程质量的双重争议。一方催促拖欠的尾款,一方反诉施工存在缺陷,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勘查,历经两次开庭、近十次耐心调解,历时四个多月,圆满化解一起涉产教融合项目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分期付款调解方案,以柔性司法为两家企业解开“死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此前,原告某装饰公司与被告某企业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负责的产教融合数字医学转化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价款32万元。项目完工并验收结算后,被告仅支付20万元,剩余工程款及质保金迟迟未予结清。多次催款无果后,原告诉至台江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被告随即提出反诉,直指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被告辩称,施工后的房屋管道接口密封不严,出现墙体渗漏、墙面被侵蚀等情况,还造成水费异常暴涨,据此要求原告将场地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一边是急切的催款诉求,一边是工程质量缺陷的抗辩与反诉,双方互不相让,两次开庭时情绪都十分激动,庭审一度陷入胶着。
“涉企纠纷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如果生硬判决,不仅可能让两家企业陷入漫长的二审、执行程序,消耗大量司法资源和企业经营成本,甚至可能影响产教融合项目的后续推进。”台江法院承办法官张颖深知,查清事实是化解矛盾的前提,只有找准争议症结,才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为还原真相、精准划分责任,张颖法官没有停留在书面材料上,而是带领团队成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实地勘验。在涉案房屋内,法官对受损墙面、管道设施逐一拍照取证,并在多方见证下现场开展漏水测试:在室内停止一切用水的状态下打开水阀,水表仍然持续运转,证实户外水管确实存在渗漏问题。与此同时,法官主动对接场地管理方,详细了解房屋使用、房屋结构、管线维护等情况,全面梳理案件细节,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事实基础。
“原告施工的水管确实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被告已经实际使用房屋,虽自行拆除了部分设施,却不能因此完全免除付款义务。”在吃透案情、找准争议焦点后,张颖法官开始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
张颖法官秉持“法理情兼顾”的思路,开启多轮分层次调解。针对原告,法官耐心释明,在质保期内发生户外水管漏水问题所产生的异常水费损失,属于施工方的责任范畴,应当承担相应赔偿;针对被告,法官则逐条拆解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释明即便工程局部存在施工瑕疵,发包人仍负有按约支付剩余工程款的法定义务,盲目拒付全款、坚持要求恢复原状既缺少法律依据,还将额外产生维权成本,得不偿失。在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张颖法官反复沟通、多方斡旋,从合同约定、工程质量责任到诉讼风险,一次又一次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劝说企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法官的专业和耐心最终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两家企业放下分歧、各作让步,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以被告分六期向原告支付九万元工程款了结此案。
回忆起持续四个多月的纠纷化解过程,双方当事人都颇为感慨:“为了这笔款项闹上法庭,两边都耗费了不少心力,好在法官一趟趟往现场跑、一轮轮耐心做工作,现在问题解决了,算是两全其美了。”款项落定、纠纷化解,双方均对法官专业耐心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从剑拔弩张地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当庭调解,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让拖欠近两年的工程款有了着落,也避免了双方因讼累陷入经营困境。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让企业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稿人:张颖陈筱雯周秀清供稿单位:台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