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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巡回审判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6日电(尤巧楠)2026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连江开启“休渔模式”,伏休期间禁止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为护航海洋生态环境,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近日,连江法院将法庭搬到海边渔村,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以司法利剑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2024年9月14日,被告人余某章驾船从连江县某码头出发前往目屿岛附近海域,后进行电底拖网捕捞作业,共捕捞到梭子蟹、九节虾及杂鱼等约6.5千克。当日,余某章结束电捕作业返航途中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认定,涉案船舶所使用渔具为电底拖网作业工具,属于电鱼行为;作业位置为福建省机动底拖网作业禁渔区内。经评估,余某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水生物资源损害为人民币2640元。

  庭审现场,随着法槌清脆有力的敲击声,这场设在案发海域附近的庭审拉开帷幕。承办法官围绕涉案非法捕捞工具、渔获种类和数量等案件主要事实及被告人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进行查明。庭审中,被告人余某章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购买海洋碳汇22吨用于生态修复。庭审后,连江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海渔局、福州海警局连江工作站、浦口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及相关案例,围绕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同时到来的海域休渔期,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解读,帮助群众深入了解相关规定,认清违法后果,切实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海洋是宝贵的生态资源,禁渔制度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电鱼、底拖网等非法捕捞行为,不仅肆意破坏水产资源,更会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损害。此次巡回审判,既是法院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有力举措,也是开展沉浸式普法、提升基层群众生态法治意识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连江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行为,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共同守护海洋生态资源,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司法防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