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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纠纷积怨深 柔性调解暖邻里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4日电(陈杨蛉 何君)邻里之间,一墙之隔,本应守望相助。然而,生活中一滴滴渗漏的水,有时却会成为伤和气的“导火索”——一场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失纠纷,看似是邻里间的“小摩擦”,背后牵动的却是群众安居的“大民生”。

  6月10日,连江法院常驻综治中心调解团队成功化解一起僵持半年的涉及多方权益的房屋漏水财产损害纠纷,让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矛盾得以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突发漏水纠纷 三方争执不下

  2025年9月,连江某小区业主王先生将其所有的房屋对外出租,租户李女士在居住期间忘记关闭自来水,致使屋内大面积积水持续向下渗漏,造成楼下住户林先生家中的天花板出现渗水、墙面受潮起皮、吊顶变形、灯具损毁、家具泡水等多处财物受损,正常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渗水事件发生后,王先生、李女士、林先生三方就漏水责任划分、损失核定、赔偿标准及房屋漏水原因、修复方案争执不下,楼上业主王先生称,其已将房屋出租给李女士,承租期内用水安全与日常管护责任应由租户承担,本次漏水事故自身并无责任,且其已经主动修缮房屋,持续漏水原因并非其导致。楼上租户李女士则认为,屋内积水并未漫出房门,楼下出现大面积渗水,疑是楼栋装修、原有防水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损失扩大,其仅愿意作出少量补偿,不同意全额承担赔偿费用。而无端受损的楼下业主林先生的屋内损失明确,却因两方相互推诿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满腹委屈、诉求难以纾解,邻里矛盾快速升级,林先生无奈诉至法院。

  实地勘验明事实 调解优先止纷争

  承办法官收案后,为查清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决定前往现场实地勘验房屋现状,经初步查看,林先生的房屋确实存在明显漏水痕迹,房屋墙面、地板、家具等均有不同程度受损。各方在漏水原因、损失金额认定、责任分摊方面存在较大分歧,连江法院随即根据当事人申请,启动漏水原因及原因力鉴定、财产损失评估程序。

  “该案件鉴定费用就需要三万元,若能够在鉴定意见作出前调解,不仅能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也能促使该案更快化解”。法官立足邻里纠纷特点,秉持“调解优先、实质性化解”工作思路,考虑到机械判决虽可厘清法律责任,但难以从根本修复邻里关系。通过反复研判案情,耐心开展释法明理、普法疏导,逐步化解各方抵触情绪,促成当事人同意调解先行及暂停司法鉴定程序。

  “法院+综治中心”联动化解纠纷

  为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充分发挥“法院+综治中心”联动共治机制效能,由法院驻综治中心调解员刘必华开展调解工作。刘必华打破程序化办案定式,逐一对接三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逐项梳理矛盾分歧,由于三方诉求差距较大,在责任分摊、赔偿数额、修缮方案等核心问题上分歧明显,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经各方现场勘验,原因已初步明朗,调解方向基本明晰,调解员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耐心居中斡旋,采取面对面集中磋商、背对背单独疏导的模式开展多轮细致调解。针对楼上业主王先生的意见,调解员向其释明,其虽将房屋对外出租,但作为房东,其对房屋具有管理的义务,房屋持续渗水对楼下业主造成损害,其理应对损害进行相应的赔偿并承担修复责任。针对楼上租户李女士的意见,调解员指出,其对房屋使用不当引发漏水对楼下造成损害,系直接侵权人,应该对楼下业主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今后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应当避免不当用水的情况。面对楼下业主的怒火,调解员首先表示对其遭遇感同身受,房屋漏水损害了屋内财产,确实对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但楼上业主并非有意为之,且及时对楼上漏水处进行修缮,弥补了损失,希望三方各退一步。

  经过调解员刘必华一个多月反复沟通,三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心结、相互让步,彻底消除全部分歧,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签字确认。至此,这起牵涉多方利益的邻里财产损害纠纷圆满了结,既依法维护了各方当事人财产合法权益,也修复了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

  下一步,连江法院将持续发挥“法院+综治中心”调解阵地优势,聚焦邻里、家事、物业等基层高频易发矛盾纠纷,以耐心、细心、匠心抓实矛盾化解工作,以柔性司法调和刚性矛盾,让群众真切体会到司法善意与基层综治服务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