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8日电(曾玉水 吴诗园)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耐心疏导,以法理为基、以温情为桥,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疙瘩与财产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原告王某经婚介机构介绍与被告李某相识,不久两人便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相处期间,王某以组建家庭为目的,先后为李某购买首饰、支付购房首付款、添置衣物及给付日常开销,两个月内累计支出五万余元。与此同时,李某怀孕,王某以未做好准备、经济条件有限为由,劝说李某终止妊娠,此事成为双方关系的转折点,李某决心分手。王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返还财物无果后,诉至尤溪法院,请求判令李某返还婚约财产55600元。
案件受理后,尤溪法院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存在一定感情基础,矛盾核心集中在财产返还数额与情感纠葛上,于是决定先行开展调解,分别与双方促膝谈心。
面对情绪激动的王某,承办法官先耐心安抚,再释法明理:“从法律上看,那些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现在婚没结成,你有权主张返还。但李某曾终止妊娠,身体和精神均受到一定伤害,这一点也需客观考量。”
慢慢地,王某平复了情绪,坦言自己并非不讲道理,只是难以接受真心付出却人财两空的结果。承办法官顺势引导:“硬判不仅耗时耗力,还会彻底恶化关系,各退一步才能早日放下过去。”
随后,尤溪法院承办法官与李某进行沟通时,李某坦言并非不愿返还,而是无力支付全额,且其从事直播带货,担心官司影响声誉和生意。法官语重心长地劝导:“王某的给付系以结婚为目的,并非普通赠与。早日化解纠纷,对你的生活和事业都更为有利,解决纠纷既要讲情,更要讲理、讲法。”李某听后表示理解,愿意返还部分财物。
找准双方心结后,尤溪法院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居中协调确定方案:结合同居时长、财物支出及双方实际情况等,由李某一次性返还王某2万元,双方就此两清、互不追究。双方均表示同意,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因婚恋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彰显了法院调解的温度与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