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隐患排查靠大家。为鼓励和弘扬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及时消除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共筑安全生产防线,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026年第二期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举报某工贸公司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店铺内存放危险化学品
2026年1月,市民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平台反映某工贸公司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店铺内存放危险化学品。按相关程序,同安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经查,发现该门店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条件,却存放了面漆、固化剂、富锌环氧底漆、稀释剂、化白水等危险化学品共1909KG,举报属实。执法人员责令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日,该公司将上述危险化学品全部转移至符合存储条件的专用仓库存放,及时消除了隐患。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同安区安委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的现金奖励。
案例二举报某工贸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2026年2月,市民通过电话反映厦门某工贸公司有员工无证正在从事电焊作业。按相关程序,集美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李某某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举报属实。执法人员责令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隐患。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集美区安委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的现金奖励。
案例三举报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2026年3月,市民通过12345平台反映厦门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按相关程序,翔安区消防救援局立即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属实,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隐患。翔安区消防救援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翔安区安委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610元的现金奖励。
案例四举报多个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026年3月,市民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平台反映我市某商超、酒店、餐饮等5处场所分别存在灭火器不足、消防设施配备数量未达标,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按相关程序,湖里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转消防部门核实处理,经查举报属实,湖里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当场督促并指导相关场所负责人按要求增配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等。同时,举一反三对城中村和沿街店铺三类火灾隐患问题进行了深入排查。
依据《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湖里区安委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元的现金奖励。
案例五举报某产业园仓库叉车司机未取得作业人员证
2026年1月,一市民通过12345平台反映集美区某产业园仓库有人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驾驶叉车,存在安全隐患。按相关程序,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属实,执法人员依法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完成整改。
依据《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集美区安委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元的等值物品奖励。
案例六举报某物流公司存在叉车未依法检验登记、司机未取得作业人员证
2026年1月,一市民通过12345平台反映厦门某物流公司存在叉车未依法检验登记,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驾驶叉车,存在安全隐患。按相关程序,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属实,执法人员依法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完成整改。
依据《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集美区安委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元的等值物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