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2日电(黄雨辰) 春和景明,万物向荣。为深入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筑牢生态资源法治防线,日前,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罗源县人民法院、罗源国有林场,共同开展“法润自然资源,守护美丽家园”世界地球日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宣传以真实案例为鲜活教材,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向群众讲清生态保护法律底线,引导大众自觉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共护罗源绿水青山。
“我在家乡养了一辈子画眉鸟,虽然知道违法,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看守所的铁窗下,张某甲这句带着懊悔的供述,为那些试图打着“传统习俗”的幌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人敲响了警钟。
张某甲、张某乙系父子,均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张某甲的家乡,民间素来有捕捉、驯养、赏玩画眉鸟的传统,这份带着乡土印记的爱好,也被他带到了务工地。
2023年左右,张某甲在罗源县某村从同乡手中收购画眉鸟1只用于饲养。
2025年8月初,张某甲在宁德市蕉城区某村使用捕鸟网捕获画眉鸟4只,带回在罗源的住处饲养;同月中旬,他又在罗源县某村使用捕鸟网再次捕获画眉鸟2只。
2022年初至2025年8月期间,张某甲、张某乙父子二人为满足食用、出售牟利的目的,网购猎套、报警器等专业猎捕工具,在罗源县某村后山布设陷阱非法狩猎,累计捕获小麂18只,二人将猎获的小麂运回住处屠宰后冷冻储存。
案发当日,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涉案7只活体画眉鸟、18只小麂死体,以及捕鸟网、猎套、刀具等全部作案工具。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7只画眉鸟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价值合计35000元;18只小麂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涉案价值合计54000元。
综上,罗源县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对张某甲、张某乙提起公诉。罗源法院经审理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表示,社会公众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坚决做到不猎捕、不收购、不饲养、不交易、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不使用禁用的猎捕工具,自觉抵制各类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看待家乡的传统习俗,及时摒弃与法律规定、生态保护要求相悖的旧习,切莫因一时的爱好、口腹之欲或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
万物有灵,生生不息。守护野生动物,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接下来,罗源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法律为剑,以公益为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履职,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用检察力量守护好罗源的绿水青山,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