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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 福清涵江联动谱写跨域检察协作新篇章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4日电(杨晶)2026年4月22日是第57个世界地球日。为强化“一库一湾”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工作实效,持续提升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跨域协作能力,深化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与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召开跨区域协作联席会,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服务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

  福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文,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良俊及两院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福清市检察院、涵江区检察院分别通报了“一库一湾”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情况。自2024年8月建立“一库一湾”跨区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协作机制以来,两院立足各自检察职能,在案件办理、线索移送、资源共享、业务交流等方面开展了诸多有益探索,共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49件88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4件;追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147.2万元;增殖放流8.2亿尾虾苗及143.44万尾鱼苗,实现生态治理的“双向奔赴”,推动流域、海域共治取得显著成效,为新征程开展全方位、多方面协作交流、共同筑牢两地边界生态安全屏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两地检察机关持续打破地域管辖壁垒,常态化开展线索双向移送,切实做到线索互通有无,处置高效衔接。2025年3月,位于福清莆田两地交界的东方红水库某流域因生活、建筑垃圾堆放导致被长期侵占,严重影响下游水质,涵江区检察院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福清市检察院,在两地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该流域侵占问题被迅速整改到位。该案的办理,迈出了两地交界流域污染合力共治的重要一步。

  2025年9月,福清市检察院发现兴化湾福清市周边滩涂“互花米草”疯长,不仅会影响福清海域的生态环境,还将向南殃及涵江区管辖海域,遂将线索移送至涵江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涵江区检察院积极与职能部门开展磋商,督促争取市、区两级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互花米草清除工作。两地累计除治互花米草767亩,有效保护兴化湾生态环境和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这一步,实现了两地检察机关线索的双向移送和跨域协作。

  会议还围绕生态司法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完善、生态治理提质增效等内容开展深入交流研讨,就进一步深化跨域协作、破解生态保护难点、推动生态修复落地见效等方面,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并现场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服务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合力打击刑事犯罪、提升公益诉讼效能、开展跨域生态修复等协作内容,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协作格局。

  《实施意见》的会签是两地检察机关又一次凝聚共识、巩固协作的重要举措。两地检察机关将完善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协同办理、信息共享互通的全流程协作机制,通过交流互访、部门对接、定期通报等方式,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有效提升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切实服务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实践,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样板。

  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深化“一库一湾”跨区域生态保护为核心,依托“检护蔚蓝”联盟协作平台,牢固树立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聚焦两地交界生态重点区域、风险隐患点精准发力攻坚。持续深化协作实效,不断拓展联合调查取证、统一整改标准、联合跟踪回访、生态跨域修复、资源共建共享等协作内容,健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互通的全链条协作机制,靶向破解跨界污染、生态资源破坏、跨域修复难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履职方式,以精准监督、协同治理、系统修复等系列举措推动跨区域协作走深走实,持续完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凝聚生态保护合力,携手绘就区域生态高质量发展绿色画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