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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巡查组在平潭发现:一污水处理厂存在突出安全隐患

  2026年1月1日,省委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组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明察暗访。

  在金井污水处理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作业环境内硫化氢气体浓度达8ppm,超出7ppm的允许限值;氧气浓度为16%,低于18%-21%规定允许浓度,在气体浓度不符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的情况下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未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相关职责。此外,考核巡查组在现场还发现:该厂在4#滤池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作业审批;空气呼吸器压力表指示为0,该呼吸器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已过有效期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考核巡查组第一时间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安办反馈检查情况,要求立即督办整改,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受检单位依法依规迅速处置,及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同时,要求督促企业制定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抓好隐患问题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