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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扣车释法 促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6日电 (何胜杰)“法官你好,我刚刚发现陈某的车辆停在福建省惠安县某村!”近日,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线上高效查封、紧抓线索实际扣押、刚柔并济督促履行,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彰显执行力度与温度。

  好消息:名下有车

  坏消息:外地牌照

  几年前,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由黄某负责某项目外墙石材干挂的部分施工任务。项目结束后,双方确认陈某尚欠黄某劳务款8万余元。然而,经黄某反复催告,陈某始终未支付款项,无奈的黄某向惠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应向黄某支付劳务款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相关文书并通过短信、电话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但陈某始终置若罔闻。

  经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着一辆豪华品牌的车辆,便第一时间对该车辆进行查封。

  然而车辆流动性大且该车为外省牌照,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并不意味着能够实际处置,执行法官随即对该车辆去向进行调查,却难有进展。

  有线索:车辆出现

  促履行:刚柔并济

  而一通来自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电话让案件执行迎来转机。根据黄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迅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控制车辆。

  “你的车现在已经由法院实际控制了,主动履行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一方面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将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又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引导其衡量失信后果。

  看着被贴上封条的爱车,听着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将车辆钥匙交由执行法官,并申请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以筹钱还款。

  综合被执行人的履行意愿、良好态度,以及车辆价值等因素,执行法官给予陈某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并严肃告知超期若仍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届时还需承担评估拍卖费用等法律后果。

  约定的履行期限悄然到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全额支付款项,履行全部义务。法院随即依法解除对该车辆的扣押,并返还给被执行人。

  重新开上爱车的被执行人陈某感慨道,“法院扣车扣得快,解得也快,我是再也不敢欠钱不还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