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9日电(吴丹铃)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第48个植树节来临之际,近日,福建高院、福州中院、闽侯法院、闽侯资规局、福州大学、闽江学院等单位在闽侯县白沙镇“法官林”暨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联合开展“植此青绿榕法同行”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生态闽侯再添新绿,让生态司法理念在植绿护绿中落地生根。
福建高院专职副书记、一级调研员江振民,福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林修锎,闽江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圣洪,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各单位代表及高校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挥锹添绿 共赴春日之约
活动现场,大家三五成组、分工协作,扶苗正根、挥锹培土、提水浇灌,经过数小时的努力,百余株新苗在法官林基地安家落户,迎风挺立、错落有致,为法官林基地增添了浓浓绿意,也种下了各方携手守护生态环境的共同心愿,让法治护绿的种子在泥土中悄然生根。
植法于心 共筑绿色屏障
植树活动结束后,高校师生志愿者移步参观法官林基地,闽侯法院干警为大家详细介绍基地建设历程、功能定位及近年来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并结合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讲,号召广大志愿者争当生态法治的践行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亲手种下一棵树,再听法官讲解恢复性司法理念,感觉书本上的法条‘活’起来了。”高校师生纷纷表示,此次实地探访让生态法律知识可感可触,让法治精神在青山绿水间生根发芽。
闽侯法院将立足生态审判职能,不断发挥生态司法示范引领和协同辐射作用,凝聚司法、行政、高校多方保护合力,推动从“携手植绿”向“常态护绿”深度延伸,以更实的司法举措、更优的司法服务守护闽侯的绿水青山,让法治与生态交融的美丽画卷在八闽大地徐徐铺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