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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她”求职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6日电 “这个现场主管的岗位要求看起来真是为我‘量身定做’,福利待遇也不错!”

  “啊?怎么仅限男性报名!”

  “销售业务员也只要男性。哎,这个门槛设置真是……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这声叹息,道出的是部分女性求职者面临的现实困境。当满怀期待的简历,因为“仅限男性”四个字而无法投出,这种“隐形路障”,阻碍着“她”平等追梦的脚步。

  在日常法律监督中,海沧区检察院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现象。通过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检察官发现辖区内发现4家用人单位发布的主管、销售业务员等岗位,在招聘要求中“仅限男性”。这些均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却把“她”拒之门外。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海沧区检察院就辖区4家用人单位损害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行为,多次与主管部门沟通,并发出磋商函,建议其依法核查处理,并对辖区的招聘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收到磋商函后,主管部门约谈4家涉事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其立即整改,向辖区人力资源机构发出工作提示,推动其全面审核、清理招聘信息。同时,主管部门将以“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双随机抽查+书面审查”的方式,常态化开展辖区招聘活动的监督管理。

  随着公益诉讼磋商函的落地落实,网络招聘平台上的性别限制信息在海沧区已明显“降温”。今后,海沧区检察院将继续聚焦妇女权益保障,运用法治手段助力守护“半边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