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30日电 托育服务不仅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更是福建省缓解人口老龄化、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的关键环节。福建省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法制委员会名誉主任、福州市律协副会长、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立新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建议,进一步优化福建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陈立新指出,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将其作为“十四五”规划及建设幸福城市的重要内容。以福州为例,截至2025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已达到约4.6个,初步构建起普惠导向、多种模式并存的格局,但对照全省广大群众“托得起、托得好、托得便”的深层次期待,全省托育服务在精准供给、人才支撑及可持续经营方面仍面临挑战。
陈立新表示,当前全省托育体系面临的主要瓶颈在于供需结构失衡与经营成本压力。空间上,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给紧张,而部分新区利用率不足;结构上,0-1岁乳儿班供给严重匮乏,托位多集中在2-3岁年龄段。与此同时,普惠定价与家庭期望之间仍有差距,托育机构深受高房租、高人力成本困扰,现有运营补贴标准较低,多数机构处于盈亏平衡边缘,抗风险能力偏。此外,由于行业社会认同感低、薪酬与工作强度不匹配,高素质护理人才流失率高,“招人难、留人难”已成为普遍困境。
为此,陈立新特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加大制度创新,重点推广“社区嵌入式托育”与“单位托育”双驱动模式。应进一步深化“1+N”托育服务矩阵,以省、市、县各级托育中心为核心枢纽,拓展多元化服务点。一方面,通过提供低成本甚至免费的社区闲置房源,打造家门口的“半小时托育圈”;另一方面,积极支持全省工业园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举办托育点,解决职工通勤接送难的问题。通过政府与用人单位共担成本,有效降低机构运营压力,确保普惠定价落到实处。
在政策保障方面,应强化财税与要素支持,实施精准施策。建议建立更加精准的差异化补贴制度,根据机构实际收托数、服务月数及质量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奖补。特别是对于招收2岁以下婴幼儿的机构,应适当提高生均补贴标准,以补偿其高配置的人力成本。此外,必须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价格的优惠政策,并协调各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托育点提供长期、低成本的国有闲置房源。
为了提升服务品质,建议推动“医育结合”,发挥我省医疗资源优势。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托育机构”制度,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中心参与托育中心建设。通过委派专业医护人员担任托育机构的“健康副园长”,定期开展生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和应急救护培训。通过这种“医育融合”模式提升家长对社会化托育的信任度,实现从“托得住”向“托得好”的转变。
应利用数字化手段赋能监管,完善“智慧托育”管理平台。依托省级数字化建设基础,完善动态管理平台,让家长实现一键查询机构备案、空余托位及收费评价,达成供需精准匹配。同时,教育及卫健部门应通过远程监控和大数据分析,对全省托育机构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保教质量进行实时监管,确保“阳光托育”,让家长能够放心地将孩子交给专业机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