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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风波巧化解 邻里真情再回归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0日电(林绿绮)“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的生动载体,也是人民法院融入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闽侯法院始终将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司法职能主动向前延伸,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在闽侯法院上街法庭,一场持续一年多的“电子眼”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至此,这两户因摄像头而结怨的邻居,终于化解了心结。

  栏杆生隙 镜头结怨

  2024年初,小武未经协商、审批,擅自拆除公共栏杆意图扩建,虽经物业阻止后停工,但邻居小欣仍心存顾虑,在自家窗口临时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以便随时查看。“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小武发现后情绪激动,当即报警。在警方劝说下,小欣拆除摄像头,但两家邻里关系已出现裂痕。

  一年后,小武因家门口快递经常丢失,在自家入户门上方安装了一台可旋转的高清摄像头,录像范围覆盖了整条公共走廊以及小欣家的私人区域。“我们家的一举一动都被拍进去了,这还怎么正常生活?”小欣多次联系物业协调解决,希望小武能调整摄像头角度。小武却以未联网使用为由拒绝,双方矛盾升级。

  小欣对此不满,便也在家门口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但并未通电使用。此举刺激了小武,他以小欣安装的摄像头侵犯自己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小欣立即拆除摄像头。小欣也提起反诉,要求小武拆除摄像头并赔礼道歉。

  一场由两个摄像头引发的纠纷,让邻里情谊降至冰点。

  乡音融冰 情理破局

  面对这起“案件简单但心结复杂”的纠纷,承办法官意识到:“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这两户对门而居的邻居,今后恐怕就真的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作为扎根基层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上街法庭当即启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熟悉当地民情、深受群众信任的调解员共同上门参与纠纷化解。

  “住对门是缘分,这情分哪能被个摄像头绊住脚?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必让一时意气堵了邻里情谊?”调解员没有急于谈案情,而是以“老邻居”的身份,从“远亲不如近邻”的常理聊起,首先安抚住双方激动的情绪,耐心倾听双方委屈与担忧,既理解小欣对家庭隐私被窥视的恐惧,也体谅小武独居对安全的要求。在数小时耐心细致的“拉家常”和情绪疏导中,法官和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这次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桥的真诚沟通打动了小欣,于是她主动拆除了自家摄像头,为化解僵局撬开了第一道缝隙。

  巧“定”纷争 妙系邻谊

  尽管小欣已主动拆除摄像头,但小武仍坚持经济赔偿。眼见调解工作再遇阻碍,法官并未就此止步。通过走访社区,终于摸清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小武因独居多年且曾遭遇快递丢失,安装摄像头实为安全保障之需;而小欣忧虑的是摄像头可旋转的特性可能让其家庭生活暴露无遗。

  在精准把握双方诉求的基础上,法官提出了“技术锁位+现场验证”的解决方案——通过物理固定摄像头角度,确保监控范围仅限于公共区域。方案确定后,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物业及社区工作人员一同来到现场。在众人的见证下,社区工作人员用“玻璃胶+铁线”对小武的摄像头进行物理固定。小欣当场查验监控画面,确认拍摄范围已完全避开其私人区域。

  小武和小欣均认可了这个处理方式,小武也撤回了赔偿诉求。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争执已久的邻居握手言和,曾经冰封的邻里关系终于迎来暖意。

  “安装‘电子眼’本是为了安全,但若监控范围覆盖了邻居的生活区域,就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上街法庭经办法官江静说道。安装摄像头必须把握好安全与隐私的平衡点,避免“为护己权,却侵他权”。邻里相处应互谅互让,多一分理解与沟通,少一分对立与对抗,共同守护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

  近年来,上街法庭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围绕打造“崇法向‘上’”工作品牌,充分发挥法庭“神经末梢”司法职能,强化与司法所、派出所、各村居沟通联动,组建法律志愿服务团队,将调解阵地前移至群众身边,构建“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的多元解纷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不仅注重法理运用,更注重情理沟通,以共情消融对立,以智慧促成和解,在“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实践中,绘就社会安宁、群众安乐的“上”好“枫”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