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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中院: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0日电(罗志强 黄友靖)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加快推进未发放案款清理,防范案款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发放,推动案款“动态清零”。

  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要按照“应退尽退、早退快退”原则,聚焦存量案款大幅减少、发放效率显著提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力争显著缩短可发放执行案款发放时间,实现高效发放。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优化执行案款收取、存管、发放等环节的流程和职责,形成规范、高效、透明的执行案款管理格局,防止“前清后积”。

  方案还要求,要加强集中清理工作,针对申请执行人未提供收款材料、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等多种不同情况,因案施策,切实改进案款管理工作,畅通案款发放渠道,做到“即收即清”,避免案款无正当理由长期积压。据悉,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以来,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倒排工期,对内联合财务部门为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对外依法协同公安、银行、村居等核查申请执行人收款账户信息和住址,并为残疾、年老等有需要的申请执行人上门办理领款手续。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清理执行案款24138.65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