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5日电(林绿绮)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友善和睦的邻里关系不仅能提升居住生活环境氛围,也是社会文明和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邻里之间有时也会产生一些摩擦和矛盾,像楼下房屋因楼上空调滴水不止而损坏,这“天上”来的损失究竟该由谁“买单”?近日,闽侯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未规范安装空调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
小厉(化名)与小怡(化名)住同一小区,系上下楼邻居。2023年7月,小怡发现自家房屋天花板出现渗水,经查系小厉家空调外机未规范安装冷凝水管,导致冷凝水直接排放所致。小厉在知晓情况后积极配合整改,并将整改好的照片通过物业发给小怡,小怡对整改结果表示认可。2025年2月,小厉家空调外机因未规范安装化霜水管道再次漏水,导致小怡家天花板、墙面大面积水渍、发霉,且出现不同程度鼓包裂缝。小怡多次与小厉协商,要求小厉修复空调漏水问题并赔偿房屋修复费用,但小厉仅接好排水管,拒绝其他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小怡遂将小厉诉至法院,要求小厉赔偿房屋修复费用800元。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本案中,小厉与小怡为上下楼相邻关系,小厉作为楼上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对其空调外机的安装及使用负有管理义务,其未规范安装空调排水管道导致漏水,并渗透至楼下小怡家中,造成财产损失,该行为已构成对小怡合法权益的侵害,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小厉向小怡赔偿经济损失800元。双方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典故流传至今,始终诠释着邻里相处“以和为贵,相互礼让”的真谛。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住宅形态从传统的平房院落转变为高层住宅、集合式公寓,相邻关系也从过去的“平面相邻”转变为“立体相连”。与之相应,相邻权纠纷类型也日趋多样,除传统的通行、采光、通风等问题外,因分割出租房屋、空调外机安装不当、排水管道铺设不规范、家庭音响等设备使用不当,引发诸如噪音、漏水、振动等新型矛盾。面对这些复杂多样的相邻关系问题,现代社区更需传承“六尺巷”精神,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主动兼顾他人权益。本案中,小厉因未规范安装空调外机排水管,导致漏水渗透至楼下,对小怡的房屋财产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其行为已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邻里相处需恪守边界。无论是安装空调、装修房屋,还是使用公共设施,都应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避免对相邻方造成不当影响。产生纠纷,要善用视频、第三方见证等方式固定、留存证据,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物业应切实履行对共有区域及设施的管理职责,加强监督引导,及时提醒、督促整改,防患于未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