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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法院多项司法创新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

  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后溪人民法庭为抓手,精准对接高质量发展赋予司法工作的新使命,紧扣民营经济发展需求,通过审慎保全、调解建议函、庭审观摩、座谈纳谏等举措,提升工作效能,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贯穿司法全流程,为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筑牢营商暖环境。

  审慎保全纾困:快解企业权益“连环结”

  原告厦门某公司以被告福建某公司逾期支付加工承揽费为由诉至法院,并要求保全被告公司280万元的财产。

  阅卷时,法官敏锐地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支撑280万元的保全申请。若贸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超标的保全,进一步引发连锁赔偿诉讼。

  为此,法官主动约谈原告公司代表,逐项核对账单,从加工数量到费用明细,逐页拆解应付款项,精准计算合理保全金额,并发出《滥用保全措施风险提示》。

  经释法说理,原告主动将保全申请金额调整为合理金额190万元,集美法院随即依法裁定保全。保全措施刚落地,被告公司便主动联系集美法院表达困境:公司生产经营因保全措施受到一定影响,希望尽快组织调解。

  为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以“解企困、促发展”为目标,推进调解工作。在协商过程中,他发现原被告与某第三方公司均存在经济往来,遂以此为突破口,抽丝剥茧。厘清涉第三方款项后,争议金额从190万核减至93万,被告一次性支付完毕,原告撤回起诉。

  当天,集美法院即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从被告反映困境到争议解决,仅耗时15天即高效解纷。原告公司送来“尽职尽责 为民办事 公平正义 廉明高效”锦旗致谢。

  一纸函件破局:巧止百万纠纷“拉锯战”

  原告天津某公司以被告厦门某公司违反三份协议约定逾期支付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该系列案经庭审后组织协调,双方就其中两案顺利达成调解,但第三份协议的调解却突然“卡壳”。

  原来,该纠纷涉及货值150万元,原告作为供货方,急需足额货款缓解资金压力。然而被告因下游厂商场地审批问题,无场地接收货物,提货、验收程序无法推进。此外,距离协议最后付款期限已超过一年,货物交付长期面对僵局,滞留在港口的仓储设施内,存在损坏风险。面对诸多难点,解纷陷入了“拉锯战”。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没有止步于常规调解,而是创新发出调解建议函,并通过“协商-指导-跟踪”三步,推动纠纷圆满解决。

  法官首先依托前两案成功调解的良好基础,围绕双方责任、案件标的、诉讼成本等方面,引导双方协商,缩小分歧,完善调解方案。针对初步方案中验收、提货、付款周期等关键环节的不足,从专业角度出发,在调解建议函中创新提出“预验收”机制——由厦门某公司派员前往港口提前对货物进行“预验收”,避免后续调解书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质量争议。

  双方均采纳建议函后,法官持续跟踪落实,确保建议函落地落效。目前,前两份调解书已全部履行完毕,第三份调解书的首期款项33万元已按期支付。

  法庭开放架桥:打开司法为民“连心窗”

  10月16日,集美法院后溪法庭精选一起侵害商标权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软件园三期企业代表共11人观摩庭审,一起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该案审理内容涉及眼镜品牌侵权争议。侵权类型与方式具有一定代表性,对于辖区内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具有启示教育作用。庭审现场,审判长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节奏紧凑、秩序井然、程序规范,既展现了法律的严谨,也让观摩者看清了“企业规范经营该注意什么”。

  庭审后,后溪人民法庭与观摩人员围绕“调解建议函化解涉企争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要点”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与会人员肯定后溪法庭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上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后溪人民法庭将以此为契机,健全与辖区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与智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接下来,集美法院将继续创新司法举措、提升工作效能,用更精准、更高效、更温暖的司法服务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石”,让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暖风”吹遍鹭岛。(供稿人:集美法院 谢正琰 张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