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3日电(彭思中)一张用了八年的假证,一次冒用亲弟弟身份的购票……近期,厦门铁路公安处泉州站派出所民警凭借高度的责任心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在短短一周内连破两起涉身份证件典型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守护了铁路出行秩序和公民身份信息安全。
一张假证的“八年潜伏”
10月13日,晋江动车站进站口,一名男性旅客张某在核验身份时神情略显紧张。执勤民警敏锐地察觉其出示的身份证件存在异常。经细致核查和系统比对,这张看似普通的身份证件竟是伪造的“李鬼”!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张假证已有“8岁高龄”。
原来,张某早在2016年就因身份证丢失,为了能尽快进厂打工,情急之下铤而走险,通过非法途径办理了这张假证。此后的岁月里,这张假证竟被他一直“珍藏”着,侥幸未被识破。直到这次误拿此证乘坐动车,才在民警的火眼金睛下彻底“露馅”。最终,泉州站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300元,并收缴了这张“服役”八年的伪造身份证。
失信限高,亲弟证件成“捷径”?
10月19日下午,泉州动车站1号站台,一场精准的查缉行动悄然展开。民警根据前期线索研判,成功锁定并查获了一名企图蒙混过关的男子马某。面对民警,马某神情慌乱,其出示的身份证件与其本人特征存在明显不符。
调查结果令人咋舌:马某因自身是失信限高人员,无法用本人身份证购买动车一等座车票。为了规避限制,享受“舒适”出行,他竟然将“算盘”打到了亲弟弟头上!他冒用亲弟弟的身份证信息购买了车票,企图利用相似外貌蒙混进站乘车。然而,再精密的算计也敌不过民警缜密的查验,在站台核验环节便原形毕露。马某对其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泉州站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铁路警方郑重提示: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最重要的法定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出售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均属违法行为,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规避限制、图一时便利的行为,最终都难逃法网。切勿因小失大,触碰法律红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