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5日电(郑光荣)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一起谎称协助讨债的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为被害人追回损失41000元。
案情简介:2023年8月初,被告人林某焕在抖音APP看到被害人池某言发布的曝光欠债人信息的视频,便联系池某言谎称可以帮助其讨回钱款。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林某焕谎称自己正着手帮助被害人池某言讨债,虚构了个人财产查询费、交通费等各项开支,多次向池某言索要钱款共计33588元,全部用于个人开销。后因与被告人林某焕失去联系,被害人池某言意识到被骗,遂于2024年11月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1月16日,被告人林某焕被公安机关抓获,1月23日,被告人林某焕赔偿了被害人池某言41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焕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讨回钱款,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并全部用于个人开销,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某焕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林某焕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说法: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因此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本案中,林某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自己可以帮助被害人讨回欠款,骗取被害人33588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官提醒:网络上宣传有“特殊渠道”帮忙追回欠款或被骗资金的都是诈骗,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正规途径维权,不要一时糊涂,轻信抖音、快手等网上平台所谓“专业讨债公司”“专业讨债人士”等说辞。知法守法是解决纠纷的前提,催收债务要通过合法途径,不得触碰法律红线。自觉提高警惕,涉及转账汇款等操作时务必小心,避免陷入诈骗分子的陷阱,遭受更大的损失。在网上要保护好自己的生活隐私,增强反诈骗意识,谨防网络骗局。若不慎转账,一定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