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创新理念,找到基层治理的切入点,依托大同法庭与综治中心合署办公的区位优势,推行“同楼办公、同台协作”,通过县综治中心,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诉讼积压。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探索“法庭+综治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上午刚调解完,下午就拿到了法院裁定书,我们不用两头跑,真方便。”近日,张大爷在长汀县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这是长汀县推动法庭与综治中心融合共治的一个缩影。
长汀法院以县综治中心实战化建设为契机,构建起“法庭+综治中心”治理模式,整合3名法官、1名助理、3名书记员,设立法官工作室和速裁法庭,将“法徽红”的专业严谨与“综治蓝”的多元共治有机结合,探索“法综融合·五速解纷”机制(即纠纷化解引流机制,落实司法确认机制,推行委托调解机制,实施指导培训机制,建立速裁快审机制),打造法庭融入综治中心建设(简称“法·综”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精准分流机制,开启解纷“快车道”
“我们不是不愿意归还,实在是之前小雨还在读书,我们总担心她保管不好这么大一笔钱,好在有你们的帮忙,让我和小雨就这笔钱彻底谈了一次,既化解了矛盾,还不伤感情!”小雨姑姑说道。
小雨是单亲家庭,2021年8月3日,小雨的父亲因身患重病,且担忧小雨年纪尚小,无法保管钱财,故将人民币50万元委托给小雨的姑姑代为保管。2022年1月,小雨父亲去世。之后,小雨作为其父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多次请求小雨姑姑归还该笔款项,均遭到拒绝。2025年2月小雨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拿回该款。
长汀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向小雨姑姑了解情况,后得知其愿意归还此款,并且不希望走诉讼程序,因此法院立案庭当即将案件引导至长汀县综治中心,委托综治中心采用“非诉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综治中心聘请法院退休法官为特邀调解员,调解员结合多年审判及调解经验,分析该矛盾纠纷的争议点为50万元账目不清,多年保管产生的收益不明以及保管人对小雨年纪尚小的顾虑。对此,特邀调解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款项细节与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最终小雨与其姑姑达成调解协议,拿回代管的钱财。小雨向法院提交撤诉报告,该纠纷彻底解决。
据了解,长汀法院通过系统化引导、多元化衔接和规范化运作,将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有效分流至综治中心及相关非诉讼调解平台,通过立案窗口初步审查、法官前置研判等方式,结合纠纷复杂程度、当事人意愿、调解可能性等因素,建立“可调解性评估清单”,对符合调解的纠纷启动引流程序,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分流”、从“单一诉讼”到“多元化解”的转变,有效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数量,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开展“法·综”融合基层治理模式以来,引导至综治中心化解非诉纠纷278件,委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825件,占法院同期民事新收案件的41.6%;
就近指导机制,让纠纷化解“更便捷”
“邱法官,这起土地流转纠纷涉及十几户村民,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您现场指导!”4月12日,县综治中心调解室小黄跑到三楼,请邱法官到场帮忙指导,邱法官立即放下手头工作,去到现场。村民们正七嘴八舌地争论着,气氛十分紧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邱法官耐心倾听村民诉求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们解释法律规定。经过近半小时的释法说理和反复协商,最终在邱法官的建议下,各方达成一致。
为强化协同解纷,法庭与综治中心建立“三个一”指导模式:法官“一对一”联系调解组织、“一周一研判”会商机制为重大疑难纠纷提供法律指导、“一案一指导”诉前调解,推动司法指引与综治调解深度融合。该机制推动调解团队化解超35%的矛盾,构建“前端专业指导、中端多元解纷、后端司法保障”的递进体系,既减轻法院压力,又提升综治中心效能,呈现纠纷解决法院“一家”促“多家”的共赢局面。
团队协作机制,让纠纷化解“更高效”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既不用拖着官司影响经营,也能让银行放心,太感谢法官了!”近日,在长汀县综治中心,李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该案中,李某因经营的小型超市资金周转困难,2024年向当地某银行借款50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到期后,李某因超市客流下滑未能足额偿还,拖欠本金及利息共计52.1万余元。
长汀法院速裁团队利用与长汀县综治中心“同楼办公”的优势,邀请综治中心金融纠纷调解员共同调解这起纠纷,金融速裁团队法官和调解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双方均接受该方案,当庭签署调解协议。
据悉,长汀法院在大同法庭成立专业金融审判团队、小额速裁团队,聚焦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及小额涉众型案件等领域。专业审判团队解决了众多小额诉讼群体纠纷,形成“调解-确认-审判”闭环。2025年5月起,专门派员协助并指导常驻县综治中心的金融纠纷调解员化解各金融案件126件,占法院同期金融新收案件的48.46%。与此同时,大同法庭速裁团队平均结案用时10.68天,较全院民事审判周期缩短20.11天;指导和协助县综治中心及各乡(镇)综治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件,对综治中心入驻人员开展培训3场。
“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一起纠纷都能找到最高效、最经济的解决路径。”长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寿安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完善与综治中心的联动机制,让“法庭+综治中心”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减压阀”和“稳定器”。(长汀法院 项永锋 付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