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
漳州市公布3起工贸领域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2月,南靖县漳州港兴纸品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在动力车间煤炭输送机电焊后未检查到位,余渣掉进下层引起冒烟,存在火灾隐患,公司员工及时发现问题报告并灭火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考核处罚作业人员100元,同时奖励上报隐患的员工100元。
案例二
2025年5月,南靖县漳州森泉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发现晒梅场围墙边四周水沟和围墙中间的水泥地的水泥破裂,雨天灌水造成土石流失,可能损害围墙安全甚至倒塌的隐患,及时报告公司总务科及工务科,经公司现场勘查后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于5月16日委外泥水工3人重新填实砂石后打上水泥,消除事故隐患。公司奖励该员工300元。
案例三
福建泓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细化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HK-ZZ-MP-23 EHS绩效考核制度”:发现初期火灾,个人能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将其扑灭的,根据事件调查报告,给予小功表彰,并给予处置人800元奖励;如是多人参与合力处置的,根据事件调查报告,酌情给予参与人员嘉奖至小功表彰,并给予每人各200元奖励;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经EHS部核实,分轻微、一般、重大三级,分别给予轻微隐患给予通报表彰;一般隐患发现给予嘉奖表彰及200元奖励,发现并能提出整改建议给予小功表彰及600元奖励;发现重大隐患给予大功表彰及2000元奖励;遇涉险事件,经EHS部核实,及时制止者给予嘉奖表彰及200元奖励;及时纠正或处置者给予小功表彰及5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