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1日电(陈丽莉)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新要求,2024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制度创新为抓手,统筹出台五项机制,构建起覆盖办案全链条的“三个管理”体系,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深耕业务管理,厚植法治公信根基
释法说理“接地气”,解开群众“法结心结”。南安市检察院制定《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的规定》,重点针对不捕不诉、改变事实和定性及信访案件等情形的释法说理工作进行规范,提出文书制作、口头说理及说理内容的具体要求,通过“法条+案例+情理”三段式结构,将专业术语转化为生活语言,让公平正义“看得清、听得懂”。
听庭评议“动真格”,淬炼公诉“硬核本领”。该院出台《南安市人民检察院“1+N”听庭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庭前预案审查+庭审现场打分+庭后复盘提升”全链条评议机制。探索开展“推门听庭”的新模式,即评议人员不打招呼推门而入,“原生态”考察检察官庭审准备、主导庭审指控和临场应变等情况,通过“红脸出汗”式评议,倒逼公诉人提升专业素能。
业务融合“强根基”,擦亮司法“公信名片”。该院深化业务指导,将释法说理和听庭评议发现的共性问题转化为实训课程,推动“个案经验”转化为“类案能力”;建立办案质效会商机制,围绕高质效监督,分析研判问题,发挥案件质效“吹哨人”作用,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诉判不一专项分析报告》《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情况分析报告》等材料,将类案问题转换为办案指引。
创新案件管理,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打破壁垒,联动化解矛盾。南安市检察院出台《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南安市公安局合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机制(试行)》,建立“线索共享+联席会商+协同处置”全链条工作模式,通过信息互通、联合接访、包案攻坚等方式,推动群众诉求“一站式”解决。
畅通渠道,深化检律协作。该院制定《关于进一步细化检律协作相关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重点对保障律师提出辩护意见权、申请会见权、阅卷权等进行细化规定,并对如何邀约律师参与“四大检察”、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进行细化规定,构建良性互动“法律职业共同体”。
强化一体履职,形成监管合力。该院建立健全常态化发现问题、预警提醒、整改反馈等衔接机制,案管部门梳理汇总数据核查、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定期向办案人员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共同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同时,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建立“在案件中管人,在管人中管案”的双管互动机制,组成联合督查组,共同开展瑕疵案件、案卡信息填录错漏问题专项检务督察,倒逼业务工作规范开展。
严把质量管理,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完善“自查+核查”双轨机制,筑牢案件质量基础防线。南安市检察院出台《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构建“承办人-部门核查组-部门负责人”三级递进式质量管控链条,实行“一案一表”台账管理,通过标准化流程设计和时限管控,实现质量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创新“检委会集中评查”制度,强化质量监管权威效能。该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打破传统“书面审查”评查模式,由检察长牵头组成10人评查专班,对重点案件以及诉判不一、移送单位撤回、捕后轻缓刑、发回重审等类型案件开展“听汇报、查卷宗、问细节”立体化评查,通过现场质询、集体评议形成评查结论,有效提升评查权威。
构建“考评+问责”结果闭环,激活质量建设内生动力。该院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目标,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结果与《绩效考评办法》相衔接,实实在在把办案质量和评查质效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干部年度考核,对被评定优质案件的承办检察官给予考核正面评价,对被评定瑕疵、不合格案件的承办检察官给予考核负面评价,对办理瑕疵、不合格案件并且经相关程序认定应当承担司法责任的检察官,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有效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线”的价值导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