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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人民法院开展生态护航活动

  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结合“四轮驱动”专项行动,开展“森呼吸·闽江脉”生态护航活动。

  在法院活动现场,闽清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黄楮林保护区管理处、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共同签订《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协议以保护区为核心、闽江水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两翼”,构建“法治保障、系统治理、协同发力”工作机制。同时,建立“1+6+N”三级会商机制,由法院牵头定期研判生态保护红线法律适用、污染溯源等难点问题;推行重大项目“一项目一评估”联合审查,从源头防控生态风险;构建“政策——案例——数据”三维信息共享体系,实现野生动植物监测数据、典型案例等资源互通。重点实现三大转型:从条块分割到整体保护,打破部门壁垒,将保护区及闽江流经段生态系统纳入统一治理范畴;从行政主导向多元共治,整合“司法——行政——科技——公众”力量,形成保护合力;从传统治理到智慧治理,依托信息共享平台与生态技术专家库提升保护效能。

  此外,活动发布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首份司法保护令,闽清法院还与多部门在乃裳广场开展“沉浸式”普法活动。(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