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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用“移动法庭”实现审理教育双效果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收到检察机关移送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考虑到被告人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与检察机关、辩护人沟通协调后,决定把“庭”开到被告人家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被告人家中送达案件材料并了解情况,考虑到其病情及文化程度,及时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法官在房间的窗沿摆上庄严的国徽,病床边围上几张小板凳,就组成了简易的巡回法庭。尽管场地简陋,但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每个环节都细致入微,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谈到这次事件使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精神双重受伤,悔恨不已,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休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相关法律条文,对被告人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及量刑依据进行详细解读,让现场人员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通过将法庭“搬进”群众家里,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过程,不仅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更以真实案例达到审理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建阳法院将继续让法官“走出法院大门、走进百姓家中”,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建阳法院:邓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