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31日电 随着清明节假期的临近,漳州站客流量明显上升,为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厦门铁路公安处漳州车站派出所强化警力部署,全面加强治安管控,坚决筑牢站区安全防线。
客流量持续高位运行 切勿随手放东西
近期铁路客流持续高位运行,漳州站客发量已经超过了春运期间,丢失类警情也较为多发。3月30日,旅客李女士到漳州站派出所报警求助,称其放在候车室2号检票口处的行李箱不见了。李女士称自己一人出行,候车时去趟卫生间,出来后行李箱就不见了。民警经查看公共视频发现是一名女子将行李箱拿走。民警立即找到了该女子,而拿走箱子的原因却让人大跌眼镜。原来杨女士乘车到达漳州站后,发现行李箱遗忘在列车上,随即来到漳州站,车站工作人员称其行李箱稍后会被列车工作人员送到车站的失物招领处,由于还要赶车,匆忙间在还没有找到失物招领处时,看到候车室有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行李箱,当即错认为是自己的便直接拿走,直到回家后开箱才发现错拿。杨女士隔日将行李箱返还,经核对后还给了李女士,而杨女士也拿回了自己“真正”的行李箱。
行前检查 烟花爆竹禁止携带进站乘车
清明节期间,因为祭扫需求,部分旅客会携带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铁路警方在安检处查获烟花爆竹警情增加。
3月份以来,漳州站安检工作人员在安检查危处连续发现3起旅客携带鞭炮共计658响。均为旅客作为祭祀所用,因对铁路旅客携带物品规定不了解而携带进站。
3月27日,漳州站安检员通过检测发现旅客林女士携带的行李疑似装有烟花爆竹等物品,并从其包内找出用塑料袋包裹的鞭炮3串共300响。经了解,鞭炮是林女士准备出门作为清明祭祀使用,民警告知其鞭炮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上车。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林女士对自己的疏忽表示了歉意,并自愿放弃携带危险品。
铁路警方在此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类别,一旦携带进站乘坐交通工具,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将会受到铁路公安机关的处罚,希望广大旅客,乘车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相关规定,以免影响行程。
此外,铁路沿线村民仍有烧香、放鞭炮、点蜡烛等方式祭祖的习惯,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成为危及铁路重大隐患。对此,民警提醒,市民前往墓地祭扫的时候一定不要穿越铁路线,要选择安全路段绕行,文明祭祀,切勿在线路两旁燃放烟花爆竹,这样会对行驶的列车产生严重的安全威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