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周军军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立足自身终本案件特点,全面梳理核查终本库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集中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推动终本案件有序出清。
据了解,2020年4月,武夷山某医疗公司(简称“A公司”)向深圳某医疗公司(简称“B公司”)购买一批医疗组件共计265.2万元。A公司收到货后支付全部货款,后发现此批医疗组件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并将货物按约退还。B公司收到货物后,分两次退还货款共计257.24万元,剩余款项未退回。A公司催讨未果后将B公司诉至武夷山法院,并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询,法院未发现B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委托深圳当地法院协助实地调查后也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日前,执行干警发现B公司有到期债券可供提取,遂立即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确认。公司负责人确认有对外合同到期债权,并表示该款项到账后会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为避免第三人公司未履行款项导致新的诉讼,减少各方当事人诉累,执行法官立即帮助B公司整理债权凭证等材料,督促第三人公司履行义务。最终,经法院沟通协调,该第三人公司当月履行欠款,B公司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履行了对A公司的还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