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杏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林长办、洋中镇政府、人保财险尤溪支公司等多部门开展了“林长+生态司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系列活动。活动中,尤溪法院与县林长办签署《关于构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双方将在打击涉古树名木违法犯罪、建立“司法守护人”制度以及强化保护宣传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守护绿色遗产。
当天,洋中镇桂峰村民委员会与人保财险尤溪支公司签订了《三明市尤溪县古树名木保险协议书》,为4棵古树名木投保30万元。同时,尤溪法院还为首批“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举行了授牌仪式,发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并联合各单位开展古树名木巡护与综合治理活动,有效提升社会各界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关注度与参与度。
近年来,尤溪法院始终将“两山”理念融入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及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全力守护尤溪的山林竹海,筑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此外,尤溪法院还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订《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中心,并在各乡镇设立了12个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点,这为尤溪丰富的林下经济资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