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7日电 (张长华 雷桂旺)宁化自古便是人文重镇。一千多年来,客家崇文重教的传统在这里延续,黄慎、伊秉绶等一批历史文化名人从这里走出。近年来,宁化县人民法院扎根脚下这块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在历史与现代的交融、继承与发展的碰撞中,将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现代司法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服务保障地方大局有担当”
三明市人大代表、宁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表示,宁化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地方大局方面有担当有作为,值得点赞与肯定。
清代书法家伊秉绶不仅是“伊隶”这一书法高峰的开创者,更是民本法治思想的信奉者和践行者。
在《清史稿》中,伊秉绶被列入《循吏传》。循吏,即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作为循吏的代表,伊秉绶“勤于理讼、善决疑狱”,为官勤政务实,以民生为急要。
民生无小事,看似零碎的民生“小事”,往往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一头连着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宁化法院弘扬“奉职循理”的理念,既胸怀“国之大者”,又把“民生小事”放在心上,着力解决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提档升级的关键期凸显的各种矛盾纠纷,以司法之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位于宁化县城南镇的“天和上上城”二期项目,于2020年7月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迫停工,194套房屋无法按时交付。
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项目被列入福建省第二批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宁化法院积极参与了该楼盘项目风险化解工作,开创性地运用破产程序运行“保交楼”专项资金,破产案件仅立案1个月案即得以复工续建,77户网签备案购房人成功拿到新房钥匙。
今年6月28日,“天和上上城”业主代表满怀激动地向宁化法院赠送了“府院联动保交楼法润民生解忧愁”的锦旗。
同时,宁化法院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仗,稳妥推进了翠江豪园、美食城破产案件审理,依法保障地方经济发展。今年1-10月,宁化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考评指标并列全市第一。
“探索了基层善治的新路径”
三明市政协委员、宁化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张坤明评价道,宁化法院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的理念,善用现有法律制度,推动同类型案件批量化解解决,“小切口”探索了基层善治的新路径。
伊秉绶也是“慎刑”“恤民”思想的倡导者。
刑部是伊秉绶任职的首个部门,任职期间其以用法“平恕”“矜恤”、决事得当著称。在任命为惠州知府后,又能“问民疾苦、裁汰陋规、行法不避豪右”,能读懂律中之意、法外之仁,以良法促善治的执政理念和法治思想,深受百姓爱戴。
宁化法院将“慎刑”“恤民”“情理法合治”等理念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促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做到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今年5月,宁化县某木业公司因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被诉讼至法院。宁化法院湖村法庭法官本着调解在前、息诉止讼的方针,多方沟通协调,仅用时16天即高效化解了纠纷,将40万余元工资全部发放到52名农民工手中。
此外,针对信用卡纠纷案件逐年攀升的现状,宁化法院利用共同诉讼制度在简化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等方面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在一起案件中对多名信用卡债务人提起共同诉讼。方案推行后,2家金融机构对17笔信用卡欠款人提起普通共同诉讼案件2件,通过财产保全方式,促使12笔信用卡欠款人在一个月内还清了欠款。
通过在1“案”中对N“件”的批量处理,宁化法院以“小切口”改革推动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也为物业服务、劳动纠纷等行业纠纷“四源”共治提供了样本。
“传统法律文化具有穿越时空的生命力”
三明市人大代表、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东香说,“作为土生土长的宁化人,我对家乡感情深厚,伊秉绶提出并践行的法律文化思想具有穿越时空的生命力,在今天仍能焕发新的活力,宁化法院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好‘第二个结合’方面带了个好头。”
今年是伊秉绶诞辰270周年。同为“司法官”的伊秉绶,对于法院干警而言,意义不言而喻。
今年4月19日,三明中院、宁化法院联合举办“‘伊’脉相承‘秉’烛而学”读书活动。读书活动中,两级法院干警一起走进伊秉绶故居,探讨文化传承、品鉴伊隶书画、聆听生平事迹,开展穿越时空的对话。《伊秉绶传》主笔人、宁化县融媒体中心主任俞祥波以《伊秉绶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为题,从“慎刑”知敬畏、“平恕”立格局、“清廉”筑底气等三个方位作专题辅导讲座,带领法院干警走近“司法官伊秉绶”。
为进一步挖掘伊秉绶优秀传统法律思想,并融入现代司法实践,宁化法院专门设立“伊秉绶法律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中心”,建设伊秉绶法律思想文化长廊,举办纪念伊秉绶诞辰270周年暨伊秉绶“廉政”“恤民”思想座谈会、“伊隶”临摹活动,拍摄《司法官:伊秉绶》《穿越时空的对话》短视频……引导干警从伊秉绶的法律思想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法之善者,如我在诉。宁化法院还挖掘客家文化“讲礼节、重伦理、敦新族、敬祖先”等元素,创建“法官+族长公+村干部”调解机制,并将相关案件进行“标签化、类型化”管理,在子女赡养、姓氏矛盾、立嗣纠纷、遗产继承等矛盾纠纷中形成可复制的问题解决方式,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