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长汀法院以执行之力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王文凯 严真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聚焦执行合同,对涉小标的额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展执行行动,锁定有履行能力而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制定行动预案,“利剑出鞘”确保行动见成效。

  余某在吴某店内购买总计价值6000元的轮胎,但仅支付了4500元,尚欠1500元。吴某经催讨未果后将余某诉至长汀县法院,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余某承诺于2024年4月底前付清,但未按时还款,吴某向长汀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经网络查控未查询到余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余某均遭拒接,也拒收法律文书。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迅速找到余某,劝诫其金额不大,应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余某不以为然,执行法官遂当即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感受到执行力度的余某立即叫亲友将1500元转账给吴某。

  据了解,此次执行行动出动警力16人,上门查找被执行人14人,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9万余元。据介绍,长汀县法院将继续以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为抓手,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