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4日电(陈曦 熊明欢 郑世贤)10月23日,在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主动靠前服务,全程指导林农邓仁义完成相关手续,成功为他颁发泰宁县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书。此次登记面积517亩,标志着泰宁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终于盼来了林下空间经营权证,这不仅让我们的经营权有了法律保障,更有助于我进一步拓展经营产业,实现增收致富。”拿到证书的邓仁义,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此次林权证书的颁发,无疑为当地林农林企的经营活动注入了新的信心和动力。
近年来,泰宁县持续深化林改工作,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泰宁县已经走出了一条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在2015年7月,国家林草局就授予泰宁县“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荣誉称号。目前,全县林下经济经营面积已达27.53万亩,成为农业增收、农民致富的重要增长点。
此次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书的发放,是泰宁县全面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即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丰富了林权“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还切实保障了林农林企等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他们的收入来源。
“接下来泰宁县将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林农林企参与到山林权流转中来,共同推动泰宁林业特色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廖立明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