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18日电 (叶艺琳)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文生18日在《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福建原有的公平竞争相关法规中已有许多规定不适用于福建的客观实际。即将施行的《条例》作为国家《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内容结合福建实际进行了必要的细化,包括总则、公平竞争环境、公平竞争行为、公平竞争审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45条。
据王文生介绍,《条例》在反行政垄断方面有所破题,设置了专门条款对妨碍要素自由流通等行政性垄断进行规制,并对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规定专门处理程序。
同时,结合当前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条例》针对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的影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制,为福建数字经济公平竞争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方面,《条例》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求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程序,全面强化审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的保障机制;在规定公平竞争合规建设制度上也进行了创新,率先构建了政府引导、经营者自发、法律责任促进的事前合规到位、事后依法减免的合规激励机制,有助于推动企业实现“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转变。
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设离不开社会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王文生表示,《条例》结合现行理论和实践中的诸多观点、实操案例,创新性设立环境建设一章,积极引导、鼓励、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行政机关、司法部门、行业协会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公平竞争环境。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把《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宣贯落实,组织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确保在12月1日施行后,各项规定要求都能够贯彻落实到位;同时通过加强宣传培训、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协作配合,调动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