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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姐妹】“法官妈妈”朱秀敏:为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朱秀敏,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曾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等称号。作为一名“法官妈妈”,她立足岗位,与法院系统同样心怀大爱的“法官爱心妈妈”们持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以一腔柔情和春风化雨般的耐心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公正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权益纠纷案件,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延伸普法志愿活动

  让法律知识入童心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远比犯罪了再去挽救更有意义,五年来,朱秀敏共开展“学习法律、有你有我”法治校园行活动70余次,受教育的学生达到6500余人。她积极开展“爱心妈妈·法护成长”关爱未成年人系列活动,与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群体长期结对帮扶;建立“驻校法护成长工作室”,将法治教育、校园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走出去”的同时,也将孩子“请进来”,举办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大赛,让孩子们更近距离接触法院、了解法律,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唯有法律走进千万家,社会方能盛开和谐花。朱秀敏还定期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开展民法典宣讲等法治宣传活动,致力于将法律种子播撒在各个角落,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立足少年刑事审判

  重塑失足少年新生

  朱秀敏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在庭审中坚持法治教育,鼓励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让冰冷的审判充满司法的人文关怀。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疏导,制定了从审判到帮教各个阶段具有不同特点的帮教策略,形成“悔悟—理解—责任—关爱—回馈—传承”的爱心链条。五年来,朱秀敏办结涉少刑事案件62件94人,开展失足少年回访帮教110余次,帮助23名失足少年复学、就业。她曾审理的一起彝族少年阿木盗窃案,少年阿木刑满后因身无分文无法回到千里之外的大凉山老家,朱秀敏积极奔走救助机构,为阿木订购返乡车票,当时恰逢寒冬,她还专门为阿木准备防寒衣物和途中的食物,让阿木带着暖暖的司法温情顺利与家人团聚。

  同时,朱秀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来,我帮你”感恩回馈活动,积极创新矫正模式,与区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联手,定期带领未成年犯到敬老院、福利院等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旨在教育引导未成年犯关怀生命、珍爱生命,通过力所能及的敬老行为修复社会关系,重塑崇法尚德的品格,为他们走向新生搭桥铺路。她还十分注重落实“双向保护”,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的同时也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加强司法救助,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曾审理的被告人余某霖强制猥亵案入选“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典型案例”。

  创新家事审判机制

  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家事无小事,家稳社会安。朱秀敏认为,涉少案件不是简单地审理是非对错,更应注重解开家事“千千结”。因此,她在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的基础上,总结形成“以情拉近距离,以理寻找过错,以法分析利弊”家事审判工作法。五年来,她共审结家事案件600余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一审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4.13%。朱秀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社工组织协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与妇联组织成立“延平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官工作室”,为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新增设一条“绿色通道”;与民政部门签订《涉讼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协作协议》,填补辖区涉讼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方面制度化的空白,对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引入社工组织力量,协作开展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社会观护、亲子教育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

  率先发出南平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建立南平首家“家庭教育指导站”,纠正部分家庭教育缺陷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联合多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受害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受害者筑起一道反家暴“隔离墙”;推动“百合花开”1+4少年家事品牌体系建设,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更具便捷性、专业性的司法服务新平台。

  她始终致力于健全“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使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达到少年审判+家事审判“1+1”>2的社会效果。

  长路漫漫当歌咏,任重道远勇拼搏。以朱秀敏为代表的“法官爱心妈妈”将始终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执着追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