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被拘
关键词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基本情况
7月24日,晋江市梅岭街道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林某、黄某存在在未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利用电焊设备进行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004-1处罚阶次2的规定,对林某和黄某作出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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