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整理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本期典型案例主题是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4日,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州某礼品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程序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并结合《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18日,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惠安县某石业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内1台大切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执法人员依程序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目前,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1日,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州某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4台锻造机未张贴“当心机械伤害”警示标志和岗位操作规程等问题。执法人员依程序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目前,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全知识科普】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