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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宣教” 永安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审执兼顾新模式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0日电(李琴琴 苏少香)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权执行案件时,选派家事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法官组成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联合接待当事人,共同促进矛盾实质化解,妥善执结该案件。

  据了解,钟某和余某于2024年3月经永安法院判决离婚,根据孩子意愿及实际情况,判令大女儿由钟某抚养,小女儿由余某抚养。因小女儿判决时住在钟某家同爷爷奶奶生活,钟某在外地工作,余某为外地人,双方在小女儿的抚养权交付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余某对小女儿的抚养权未能实现,余某遂向永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执行法官先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了解双方的分歧和顾虑,对双方进行沟通疏导,促成双方达成初步的共识后,于2024年6月12日,通知双方到院进行协商。为确保执行双方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妥善安排抚养费及探望权的具体事宜,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从探望、抚养、监护、心理等多个维度提示当事人,应当肩负起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钟某和余某认真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后,表示将在今后的抚养、教育中担负起父亲、母亲的责任,同时也将积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等义务。两位女法官也化身知心妈妈,与孩子玩游戏、谈心,缓解孩子到法院的紧张感,最终余某顺利接回小女儿共同生活,案件妥善执行完毕。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解决涉未成年人纠纷案件执行难问题,永安法院创新成立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选派家事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法官为团队成员,共同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向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确保执行双方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妥善安排抚养费及探望权的具体事宜,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该创新举措同时兼顾公正执行、善意文明执行、普法宣教等方面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解决涉未成年人纠纷案件执行难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