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0日电(刘清萍 赖积凯 李芳)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春雷”行动,集中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严厉打击躲避执行行为,彰显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行动期间司法拘留被执行人6人,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26.39万元。
郑某(化名)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戴某(化名)借款50000元,约定2016年1月30日前还清。后双方协商多次延长还款时间。截止2020年11月,郑某欠款45000元未偿还,为此戴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履行付款义务。经漳平法院判决郑某应向戴某偿还借款45000元及违约金。
2021年5月,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郑某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45000元还清止,但郑某仍未履行。2024年1月,戴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网络资金和银行账户,多次寻找被执行人,亦未果。
2024年3月,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在某工地拘传郑某。郑某依然声称没钱还款,态度强硬。鉴于郑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予以司法拘留。郑某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便主动联系家属代为履行,付清欠款45000元。
马某(化名)、林某(化名)等人向袋袋小贷公司(化名)借款172万元,贷款到期后,经袋袋小贷公司多次催收仍未履行偿还责任,2019年9月袋袋小贷公司将二人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马某等人应于12月31日前还清172万元及利息。因马某、林某等人始终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袋袋小贷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并划扣各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资金合计34.29万元,也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但未实际扣押。执行法官在社区调查中亦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终本结案。但终本并不意味着不再继续执行,执行法官定期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确保可供执行财产不落单。2024年3月,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紧急调度法警果断出击,终于成功将林某依法拘传至漳平法院。
面对法官一遍遍的释法析理,林某仍以担保人角色拒绝履行义务,也未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基于此,法官依法对其宣读拘留决定。在司法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先还清一部分债务,剩余债务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同意该还款计划,双方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
下一步,漳平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躲避执行、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