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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引纠纷 公安法院联动调解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日电(彭思中)“因为后面家里人有不同意见,才导致我没办法履约。我老婆现在怀孕又没办法工作,还有个年幼的孩子,我哪里有办法一次性付20万!”在位于泉州动车站的海丝平安驿站内,被执行人陈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泉州车站派出所联合鲤城法院立足于“海丝平安驿站”,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发挥矛盾调解功能,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3月31日,泉州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巡逻时发现有两名旅客发生争吵,民警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旅客陈某和王某因一起房屋买卖产生纠纷,两人跟随民警进入了“海丝平安驿站”调解室。事情起源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陈某起初同意将涉案房屋出售给王某,但在王某支付定金5万元后,陈某因家庭原因不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导致房屋无法依约买卖,王某遂将陈某起诉至鲤城法院,经法院审理,陈某应支付违约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执行期间陈某因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多次调解未果,今天陈某来动车站是准备坐动车外出打工,没想到遇到王某两人争吵了起来。

  在“海丝平安驿站”内,经过法院工作人员和民警的释法说理,利弊分析,陈某情绪逐渐稳定,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想支付违约金,只是因为目前经济困难,希望王某能理解其困难状况,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通过法院和民警不断工作,王某表示:“我也能理解他经济困难,但因为他这样毁约造成我买房的计划落空,时间和精力的成本也不可能不算的,这样吧,我退一步降到10万元。”随后,陈某积极筹款,将自己的车辆评估变现用以还款,最后以支付6.4万元顺利调解。

  “海丝平安驿站”自2020年成立以来,通过集合公安治安管理、法院调处纠纷的优势,为旅客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实现“纠纷进驿站,矛盾不出站”,4年间累计调解各类纠纷百余起,下一步,泉州车站派出所将联合鲤城法院立足于“海丝平安驿站”,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为广大旅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