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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墨 绘浓水韵绿都底色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1日电(卢素平 李茜 童国材)水,是一座城市的灵魂。福建省三明市河网密布,水系庞杂,是闽江、汀江和赣江的发源地,全市境内共有流域面积1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253条。

  三明市牢记重要嘱托,以生态法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监督同步推进,一幅山水画,越画越动人。

  科学立法 全力构筑制度屏障

  冬日,走进三明市三元区,从麒麟山山腰远眺,蜿蜒流淌的沙溪似一条碧绿绸带,灵动而别致。

  “问渠那得清如许?”近年来,三明市强化制度引领,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独具特色的体制机制,推动生态治水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早在2010年,三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就作出《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决定》,拉开了对河道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链条”式监督的序幕。多年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制度保障,2020年还表决通过《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为水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一道道坚实的法治防线。

  东牙溪和薯沙溪是三明市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2018年,《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这是三明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也是福建省第一部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法规。”三明市司法局副局长郑仁武介绍,条例为更好地规范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的各类活动,加强水库水源保护和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依据。

  以生态文明治理圆“绿水青山”使命,既离不开科学立法的保障,也需要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

  由三明市牵头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福建省河湖(库)健康评价规范》发布实施;国内首个河长制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三明市河长制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落地;三明市沙县区在福建率先实行《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工作制度》并获评当年基层治水十大经验……一项项实践和荣誉,镌刻着三明依法治水的铿锵足迹。

  立足治水,三明市持续完善配套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三明市储备排污权管理和出让暂行办法》,出台《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福建三明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切实推动生态治水有章可循。

  智慧执法 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12月15日上午9点36分,三明市宁化县石壁镇河道专管员队长廖华梅开始巡河。同时,在河长制指挥管理平台上,廖华梅的巡河轨迹一目了然。

  “自2018年3月起,三明全面启用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三明市水利局副局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曹朝文介绍,平台集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问题处置、信息综合等于一体,对河湖进行科学监督、监管和指挥决策,实现了智慧“管水、管人、管事”。

  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巡查46081人次,协调解决河湖水生态环境问题683件,对全市1100余名河长、1400余名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量化打分,切实提升了生态治水监管效能。2019年,“三明市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被评为“福建省电子政务十佳案例”。2022年,获得数字中国创新大赛·鲲鹏赛道三等奖。

  清清河水,来之不易。近年来,三明市充分借助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和综合执法体制、环保专项制度改革契机,打造“一部门执法、一张网监管、一杠杆撬动”的生态治水新模式,全力呵护水生态。

  2013年,三明市大田县在全国全省率先探索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2018年,又在沙县进一步组建“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水利、林业、国土、矿业、环保、安监等行政处罚权,并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市推广生态综合执法模式,实现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的突破。

  成立至今,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已开展执法巡查760余次,制止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77起,给予行政处罚210人次。“我们的生态综合执法指挥中心,搭建起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实现了各类实践系统深度整合、数据资源智能应用、管控手段提档升级,有效提升了生态执法专业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三明市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孙达说道。

  作为老工业基地,三明聚焦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平衡问题,在全省先行探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改革,极大提高了企业环境自律意识和环保社会责任意识。2023年,全市开展环境信用评价企业713家;全市188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额49695万元;排污权出让累积成交总额55647万元,全省第一。

  三钢“蝶变”是最好的力证。多年来,严厉的生态综合监管“倒逼”三钢走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和循环经济之路。2022年11月,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名单,“三钢工业旅游区”入选,成为福建省唯一上榜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三项环保改革充分发挥金融和市场杠杆作用,推动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眼下,我们正积极探索气候投融资试点工程、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程等‘六项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再攀新高。”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张德乾说。

  依法共治 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这个案件需要咨询下您。”“下周咱们一起到县里巡河!”……自从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成立,三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吴斌,每周都到市河长办工作半天,还时不时深入一线巡河,“我们的任务就是强化协同监督,发挥好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河长办解决水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问题。”

  为构建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三明市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法官工作室、河道警长,不断强化水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近年来,市县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聚焦涉砂、养殖污染、小水电等突出问题,加大对破坏河湖生态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累计发出“生态修复令”“护河令”40多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0多份,督促被告人补植林木5199多亩、管护河段150多公里。

  依法治水需要各方力量。三明市积极整合体制资源,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和制约监督机制,推动形成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生态治水运行机制。

  2020年,三明市河长办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的全国首个“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揭牌。“数据协同平台+云上法官在线平台”拥有可视智能预警管理、远程证据保全展示、在线联席研判解纷、类案推送规范执法等功能,为水生态治理构建起及时、高效、全程的执法司法保护管理机制。

  “持续创新生态审判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凝聚协同合力,才能构建起严密的河湖水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为流域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庭长林广伦表示。

  强化监督促成效。2020年8月,三明市政协联合市河长办在全省首创开展选聘百名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机制。同年9月,三明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委员河长”工作从政协实践上升为党政工作部署,并于12月在全省范围推广。2023年,全市“委员河长”巡查34215人次,上报处置河湖问题635件。

  为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执法,三明市与周边地市共同出台《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建立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河长办司法保护闽江、敖江流域联席会议机制以及闽江源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戴云山脉生态保护司法联盟等,形成了生态环保整治“一盘棋”格局。

  措施有力,成效凸显。2023年1—11月,全市55个国省控断面、76个小流域断面、134个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小流域水质排名全省第一,主要流域水质排名全省第二,泰宁、将乐、尤溪、明溪等4个县进入全省县级地表水水质综合排名前十,数量全省第一;三明河流健康合格率达100%,其中健康综合指数一级的河流有13条(全省共28条),全省第一。

  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各项荣誉纷至沓来:三明市水生态治理相关工作自2019年起连续两年被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2021年10月,三明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将乐县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2022年,“三明市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本项目”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有山皆图画,无水不文章。三明市以生态法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描绘了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宜业新画卷,让生活在这片绿意中的人民群众,感受到了“绿都三明”绽放出的生机与活力。(完)